《三命通会》·卷 二·论遁月日时

夫命以年为本为父,月为兄弟僚友,日为主为妻为己身,时为子孙为帝产为平生荣辱之首。又曰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故苗无根不生,实无花不结。所以遁月从年,遁时从日。遁月即甲己之年,正月起丙寅,二月丁卯,顺行十二月。

  古歌曰:甲已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之岁寻庚上,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处起?甲寅之上好追求。

  遁时如甲子日子时生人即甲己,还加甲,便知子时乃甲子,丑时乃乙丑,顺行十二时。

  古歌曰: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