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 二·论大运

夫运者,人生之传舍。探命之说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后考究运气,协而从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古人以大运则一辰十岁,折除以三日为年者何?盖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终,昼夜周而有十二时;总十年之运气,凡三日有三十六时,乃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时,折除节气,算计三千六百日为一辰之十岁也。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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