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卷四?练手足第四·第六.校刀棍

正所以比敌马讨一寸便益之物也,俱用大棍。教师之法,一打一戳,余皆花法也。只专刺马腹、人喉、马眼、人面。听中军竖红高招,刀棍手俱集中军听候,亦照前备二项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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