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经总要》·后集·卷十七

日辰占

  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凡厥灾变,籍日辰以辨之。有岁有月有日有时,所主吉凶在焉。

  甲为齐,乙为东夷,丙为楚,丁为江淮、南蛮,戊为中国,己为韩、魏,庚为秦,辛为华山以西西夷之地,壬为燕、赵,癸为常山北北燕、赵之国。  子为周,丑为翟,亦主辽东,寅为赵、楚,卯为郑,辰为晋,巳为卫,午为秦,未为中山、梁、宋,申为齐、晋魏,酉为鲁,戌为赵,亥为燕、代。

  岁月日辰时及见灾临所在之地,皆同用也。假令丙辰年七月丁卯日午时,灾见于未也,太岁在丙为楚,辰为晋,七月申又为郑,又午时为秦,灾见未地,复为中山、梁、宋,即是其地各有灾也。他不言,仿此。

  五星占岁星曰东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亏貌失,逆春令,伤木气,则罚见岁星。岁星缩,以其舍命国。其星居位,其国有德厚,五谷丰昌,不可伐。  其对为冲,岁乃有殃。岁星安静中度,吉盈缩失次,国有忧,不可举事用兵。

  荧惑曰南方夏火,礼也,视也。礼亏视失,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法使行无常。出则有兵,入则兵散。以舍命国有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所居国受殃。环绕钩巳,芒角动摇变色,乍前乍后,乍左乍右,其为殃愈甚,其南丈夫、北女子丧。周旋止息,乃为死丧寇乱,其野亡地。其失行而速,兵聚其下,顺之战胜。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也。仁义礼智以信为主,貌言视听以思为正。  故四星皆失,填乃为之动。动而盈,侯王不宁;缩,有军不利。所居之宿,国吉得地,及女子有福,不可伐,去之失地而有女忧。居宿不移,国有厚福。  太白曰西方秋金,义也,言也。义亏言失,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太白进退以侯兵,高卑迟速,静躁见伏用兵,皆象之吉。其出西方失行,夷狄败;出东方失行,中国败。若经天,是谓乱纪,人众流亡。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

  辰星曰北方冬水,智也,听也。智亏听失,逆冬令,伤水气,罚见辰星。辰星见则主刑,主燕赵以北,宰相之象,亦为杀伐之气、战斗之象。又曰:军于野,辰星为偏将之象,无军为刑事。

  凡五星:木与金合,有破军;火与金合,为烁为丧,不可用兵;金与水合,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火与水合,为壅,不可举事用兵;土与水合,为壅沮,不可举事用兵,有覆军;与金合,亡地;与木合,主饥;水与金合,为变谋,为兵忧。入太白中而上出,破军杀将,客胜;下出,客亡地。视其所止,以命破军。

  环绕太白,若与火战,客胜。

  凡木火土金与水斗,皆为战,兵不在外。凡同舍为合,相陵为斗。二星相近,其殃大;相远,毋伤;七寸以内,忌之。

  凡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兵者利。辰星不出,太白为客;其出,太白为主。出而与太白不相从,及各出一方,为格,野虽有军不战。  凡五星见伏留行逆顺迟速应历度者,为得其行,政合于常;违历错度而失路盈缩者,为乱行。乱行则为天矢慧孛,而有亡国革政兵饥丧乱之祸。

  凡五星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王者奄有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其事亦小。四星合,是谓大荡,其下兵丧并起。三星合,是谓警立绝行,其国外兵内丧主饥。  填星、太白、辰星合宿,为国亡地,战不胜。岁星、荧惑同舍,相去三尺,相守七日至四十日,其国外有叛臣。填星所在,岁星从之,伐者不利。

  《天文总论》曰: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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