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经总要》·前集·卷二十一
荆湖两路,皆天文张翼轸之分,春秋楚地,秦之长沙、黔中、南郡悉其境。
东界鄂渚,西接溪洞,南抵五岭,北连汉沔。其人多劲悍忿决,勇於私斗。自南郡、凌夷、卢溪、辰阳诸郡兼杂蛮夷,散处山谷,其外又有羁縻州县,岁时修贡,间侵边境,朝廷据要害戍守。凡典城领兵者,并择武干以充其任。其澧鼎辰峡潭全邵永州,仍募土丁,置寨将,与官军杂戍界上。
荆湖北路江陵府南郡,《禹贡》之荆州,汉初领南蛮校尉,晋为南平郡。居江左上流,外控蛮?,土地辽?,至南朝,皆择重臣守之。唐初为都总管府,上元中加荆南节度,领澧鼎峡夔忠万等州;宋江陵府。其地东至复州二百二十里,东北至荆门军百九十里,西至峡州三百五十里,南至澧州二百七十里。置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巳下兵官,领鄂岳辰鼎等十三州军,以府为治所。其捍边寇者,澧鼎而下五州焉。本路置州兵及禁旅更戍外,又领义军土丁一万九千四百六十二人。今之荆州府江陵县是也。
澧州天门郡,汉属荆州;吴分武陵西界立郡,曰天门;隋改为澧州。在澧水之北,与辰鼎二州并为极边,分控羁縻州数十。州境置十寨。东至岳州水路七百里,西至蛮界溪州水陆一千里,南至鼎州一百八十里,西南至辰州六百七十里,北至江陵府三百里。今之澧州,属荆州府。 寨十:伏求寨,旧寨也,东至州九十里,咸平中置。
石门县寨,汉属武陵郡,吴为天门郡,隋平陈,为石门县,咸平中置寨。东至州百里,西南慈利寨。
慈利县寨,汉陵阳县,隋改今名,天禧中置寨。东至州水行二百四十六里,西至武口寨接黔州界十馀里,南至辰州辰阳县界二百三十里,东北灵溪寨。
灵溪寨,捍高州蛮界,咸平中置。西北慈利寨,北石门寨。 台宜寨,旧寨也,天圣中移置。东至州水路四百里,七日程。
索口寨,天禧中置,在慈利县境。东至州六日程,东北台宜寨,西南西牛寨,南澧川寨,西北安福寨。
澧川寨,祥符中置,在慈利界,正控溪洞之口,东至州九日程。
西牛寨,天禧中置,东至州十日程。
武口寨,在慈利县界,正控溪洞,与澧川寨同置。东至州十日程,西南下溪州二百三十里,西接高州茨洞界。寨城三面控武溪口。
安福寨,天禧中置,深在蛮境,控没底溪、恶石溪二水。东至州十四日程,东南索口寨,东北施州罗大寨。
鼎州武陵郡(隆兴二年升为常德府),秦使白起略取蛮夷,置黔中郡,后司马错立城,据此以扼五溪之要,有壶头山、天门山。后汉武陵蛮叛,伏波将军讨破於临沅,即此地。隋置朗州,宋改鼎州,属武陵郡。东至岳州华容县界三百五里,西至辰州辰阳州界二百四十六里,南至潭州益阳县界一百六十五里,北至澧州澧阳县界九十里,管寨四。今之常德府是也。
寨四:
黄石寨,东南至州一百二十里。
白砖寨,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