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卷三?练耳目第三
第一。明旗鼓
各官兵,耳只听金鼓之声,目只看旗帜之色。不拘何项人员,口来分付,决不许听之。如鼓声不绝。便前面是水火,也须跳入。如鸣金该止,就前面贝财缎帛好马匹,亦不许一回顾。应查令旗、令箭、令票者,便是主将自来,三件物内必有一件方放,无亦不准放。
第二。明笛号
吹唢呐谓之掌号笛。要聚各官旗头目,发放军务,必须吹得到齐方止。
第三。明喇叭
大小将领门前,及教场内行营处,吹喇叭是掌号。第一次是头号,要人收拾行李,做饭食。再迟半个时辰,又吹第二次喇叭,要人吃饭,收拾出门,询问劄营地方取齐。吹第三次喇叭,是要起身。主将自本衙门出,到各兵劄营地方,另拟向往。其在营中,或在教场,或正行正操之处,及各人饭已吃过,俱已出门,只掌一号。便听令行营或演操,不必仍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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