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教习次第(十五条)。
一。行伍之卒,愚夫也;介胃之士,未闲文墨者也。故其为辞必鄙近通俗,条约贵简,但欲成桓桓节制之师,十全无一隙漏,即此十册未见其多,总而约之,一语足该矣。请求之。
一。给习之术,必须先以练将册给将,练卒册给卒,每队一册,每一旗择一识字人诵训讲解,全队口念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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