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笔肤谈》·上卷·家计第二
[题解]家计者,保自家之计也,犹云家业。朱子曰:“用兵先须立定家计。”名篇之义取此。夫上篇谋先料己,则凡己之情实,辨之甚明,急当完备家计,使不可败,然后图敌之胜也。故次于《本谋》为第二篇。
11。用兵之道,难保其必胜,而可保其必不败。不立于不败之地,而欲求以胜人者,此徼幸之道也,而非得之多也。
[批评]首言当多,不可徼幸,何等斟酌!
[原注]敌若有备,未必能胜,故为难保。我若有备,自不至于败,故为可保。与上篇“有不败之道,而无必败敌之道”意同。凡欲胜人,必先以敌不可胜我之事为之于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