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笔肤谈》·上卷·达权第三
[题解]达权者,通达权变也。家计既立,则凡军中之事,备之周密,已不败矣。然欲取胜,犹须见微知著,随机转移,以通达夫权变,而不可胶弦袭辙也。故以《达权》为第三,而继于《家计》之后。
20。凡兵出于国,民和于野,固当以必死为节,必克为志,尤先于达权。
[批评]首言“达权”,最有见。 [原注]权,秤锤也,所以称物之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故道之变通亦曰权。用兵者,权之不达,则不能料度彼己,而执一不通。必死者可杀,必克者可诱,虽有志节何益哉?是以当先权敌之何如,可以死,可以无死;可以克,可以无克,而后得其中也。此见徒勇者不足恃。民和,“和”字不重,总是交和而舍意。
21。不可听淫言,不可信谶纬,不可拘风占,不可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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