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阴经》·卷五 预备●筑城篇 第四十三

经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故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今诸侯之城,方两京之城,阔狭合五之一,其高为边隅之守,不可为节制。古今度城之法者,下阔与高倍,上阔与下倍,城高五丈,下阔二丈五尺,上阔一丈二尺五寸,高下阔狭,以此为准。  料功,以下阔加上阔,得三丈七尺五寸,半之得一丈八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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