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第16章 生时

生时乃归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辨。

  原注:子时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后四刻,七分癸水用事。评其与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木用事何如,局所用之神,与壬水用事者何如,癸水用事者何如,穷其浅深如坟墓之定方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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