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学案》·卷十八横渠学案(下)

横渠理窟
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周道止是均平。
《天官》之职,须襟怀洪大方看得。盖其规模至大,若不得此心,欲事事上致曲穷究,凑合此心,如是之大,必不能得也。
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一人而定。盖人无敢据土者。又须使民悦从,其多有田者,使不失其为富。借如大臣有据土千顷者,不过封与五十里之国,则已过其所有。其它随土多少与一官,使有租税人不失故物。治天下之术,必自此始。今以天下之土画分布,人受一方,养民之本也。后世不制其产,止使其力,又反以天子之贵专利,公自公,民自民,不相为计。「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其术自城起,首立四隅。一方正矣,又增一表,又治一方。如是,百里之地不日可定,何必毁民庐舍坟墓,但见表足矣。方既正,表自无用,待军赋与治沟洫者之田各有处所不可易,旁加损井地是也。百里之国,为方十里者百。十里为成,成出革车一乘,是百乘也。然开方计之,百里之国,南北、东西各三万步。一夫之田为方步者万。今聚南北一步之博而会东西三万步之长,则为方步者三万也,是三夫之田也。三三如九,则百里之地得九万夫也。革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以千乘计之,凡用七万五千人。今有九万夫,故百里之国亦可言千乘也。以地计之,足容车千乘。然取之不如是之尽,其取之亦什一之法也。其间有山陵林麓,不在数。
井田亦无他术,但先以天下之地布画定,使人受一方,则自是均。前日大有田产之家,虽以其田授民,然不得如分种、如租种矣,所得虽差少,然使之为田官以掌其民。使人既喻此意,人亦自从。虽少不愿,然悦者众而不悦者寡矣,又安能每每恤人情如此!其始虽分公田与之,及一二十年,犹须别立法。始则因命为田官,自后则是择贤。欲求古法,亦先须熟观文字,使上下之意通贯,大其胸怀以观之。井田卒归于封建,乃定。封建必有大功德者,然后可以封建。当未封建前,天下井邑当如何为治﹖必立田大夫治之。今既未可议封建,只使守令终身,亦可为也。所以必要封建者,天下之事,分得简则治之精,不简则不精,故圣人必以天下分之于人,则事无不治者。圣人立法,必计后世子孙。使周公当轴,虽揽天下之政,治之必精,后世安得如此!且为天下者,奚为纷纷必亲天下之事﹖今便封建不肖者,复逐之,有何害﹖岂有以天下之势,不能正一百里之国,使诸侯得以交结以乱天下﹖自非朝廷大不能治,安得如此﹖而后世乃谓秦不封建为得策,此不知圣人之意也。
《周礼》盟诅之属,必非周公之意。(以上《周礼》。)
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古人亦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宗子之法废,则朝廷无世臣。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朝廷有制,曾任两府,则宅舍不许分。(以上《宗法》。)
今之人自少见其父祖从仕,或见其乡闾仕者,其心正欲得利禄纵欲,于义理更不留意。有天生性美,则或能孝友廉节者。不美者,纵恶而已,性元不曾识磨砺。(《礼乐》。)
变化气质,孟子曰:「居移气,养移体」,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居仁由义,自然心和而体正。更要约时,但拂去旧日所为,使动作皆中礼,则气质自然全好。《礼》曰:「心广体胖。」心既弘大,则自然舒泰而乐也。若心但能弘大,不谨敬,则不立。若但能谨敬,而心不弘大,则入于隘。须宽而敬。大抵有诸中者,必形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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