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卷 十

孝經曰:「聖不獨立,智不獨治,神不過天地,同靈造虛,由立五嶽,設三台。〔二〕」傳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或伯或子男,大小為差。〔三〕」尚書:「咸秩無文。〔四〕」王者報功,以次秩之,無有文也〔五〕。易稱:「山澤通氣。〔六〕」禮:「名山大澤,不以封諸侯。〔七〕」故積其類曰山澤也。

  〔一〕蘇頌曰:「山澤十,子抄云:「二十四。」」

  〔二〕馬國翰以下引傳為援神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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