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卷四十八

◎ 周朗  朗(《魏书》作殷。)字义利,汝南安成人,元嘉中为南平王铄冠军参军、太子舍人、司徒主簿,免。又为江夏王义恭太尉参军,寻解职,复起为通直郎。孝武即位,除建平王宏中军录事参军,以上书忤旨,自解去职。又除太子中舍人,出为庐陵内史,称疾去职。寻丁母忧,有司承旨奏其居丧无礼,锁附宁州,於道杀之。    ◇ 上书献谠言

  昔仲尼有言:「治天下若置诸掌。」岂徒言哉。方策之政,息举在人,盖当世之君不为之耳。况乃运锺浇暮,世膺乱馀,重以宫庙遭不更之酷,江服被未有之痛,千里连死,万井共泣。而秦汉馀敝,尚行於今,魏晋遗谬,犹布於民,是而望国安於今,化崇於古,却行及前之言,积薪待然之譬,臣不知所以方。然陛下既基之以孝,又申之以仁,民所疾苦,敢不略荐。

  凡治者何哉?为教而已。今教衰已久,民不知则,又随以刑逐之,岂为政之道欤。欲为教者,宜二十五家选一长,百家置一师。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学经;十八至二十,尽使?武。训以书记图律,忠孝仁义之礼,廉让勤恭之则;授以兵经战略,军部舟骑之容,挽强击刺之法。官长皆月至学所,以课其能。习经者五年有立,则言之司徒;用武者三年善艺,亦升之司马。若七年而经不明,五年而勇不达,则更求其言政置谋,迹其心术行履,复不足取者,虽公卿子孙,长归农亩,终身不得为吏。其国学则宜详考占数,部定子史,令书不烦行,习无糜力。凡学,虽凶荒不宜废也。  农桑者,实民之命,为国之本,有一不足,则礼节不兴。若重之,宜罢金钱,以谷帛为赏罚。然愚民不达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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