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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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卷五十八

◎列女

  ◎ 临川长公主

  公主名英媛,文帝第六女,适东阳太守王藻。景和中,谗之於前废帝,藻坐下狱死,与王氏离婚。泰始初,改适豫章太守庾冲远,未及成礼,冲远卒,复还王族。

    ◇ 上表乞还身王族

  妾遭随奇薄,绝於王氏,私庭嚣戾,致此分异。今孤疾茕然,假息朝夕。情寄所锺,唯在一子。契阔荼炭,特兼怜愍,否泰枯荣,系以为命。实愿申其门衅,还为母子。推迁黾勉,未及自闻。先朝慈爱,鉴妾丹衷。若赐使息彻归第定省,仰揆天旨,或有可寻。今事迫诚切,不顾典宪,敢缘恩焘,触冒披闻。特乞还身王族,守养弱嗣。虽死之日,实甘於生。(《宋书·孝武文穆王皇后传》。后弟藻,尚临川长公主,藻死离婚,太宗以江学攵《让婚表》遍示诸主。於是上表,从之。)

  ◎ 玉秀

  玉秀,彭城王义康女。

    ◇ 露板辞

  父凶灭无状,孤负天明,存荷优养,没蒙加礼,明罚羽山,未足敕法。乌乌微心,昧死上诉,乞反葬旧茔,糜骨乡壤。(《宋书·彭城王义康传》,大明四年,义康女玉秀等露板辞,诏听并加资给。)

  ◎ 范氏

  范氏,太子左卫率王锡妻。(锡,僧达兄。)    ◇ 与夫弟僧达书

  昔谢太傅奉寡嫂王夫人如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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