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嗣纪要》·卷之六
转女为男法
《阴阳别论》曰:阴搏阳别,谓之有子。王太仆云:阴,谓尺中也。搏,谓搏触于手也,尺脉搏击与寸口脉别,则为娠子之兆。何者?阴中有别阳也。
转女为男法
《良方》论曰:阳施阴受,所以有娠,遇三阴所会,多生女子,但怀娠三月,名曰始胎,血脉不流,形象而变,是知男女未定,故令于满三月间,服药、方术转令生男也。其法以斧置妊妇床下,击刃向下,勿令人知。恐不信者,待鸡抱卵时,仿此置窠下,一窠尽出雄鸡矣。
又,初觉有妊时,取弓弩弦缚妇人腰下,满百日去之,紫宫玉女秘法也。又如三月已前,取雄鸡尾尖上毛三茎,潜安妇人卧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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