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目录·材能
材能大小,其准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济。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为此非名也。夫能之为言,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於性有宽急;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於己。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犊,则岂不能烹鸡乎?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也。
译文:
材质与智能之大小,其水准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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