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记》全部章节·第六章

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後约计八十万馀,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是日,烧绵絮灰及人骨以疗兄创;至晚,始以仲兄季弟之死哭告予兄,兄颔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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