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楼》《十二楼》上部·三与楼·第一回 造园亭未成先卖 图产业欲取姑予

诗云:

茅庵改姓属朱门,抱取琴书过别村。

自起危楼还自卖,不将荡产累儿孙。

又云:

百年难免属他人,卖旧何如自卖新。

松竹梅花都入券,琴书鸡犬尚随身。

壁间诗句休言值,槛外云衣不算缗。

他日或来闲眺望,好呼旧主作嘉宾。

这首绝句与这首律诗,乃明朝一位高人为卖楼别产而作。

卖楼是桩苦事,正该嗟叹不已,有什么快乐倒反形诸歌咏?要晓得世间的产业都是此传舍蘧庐,没有千年不变的江山,没有百年不卖的楼屋。与其到儿孙手里烂贱的送与别人,不若自寻售主,还不十分亏折。即使卖不得价,也还落个慷慨之名,说他明知费重,故意卖轻,与施思仗义一般,不是被人欺骗。若使儿孙贱卖,就有许多议论出来,说他废祖父之遗业不孝,割前人之所爱不仁,昧创业之艰难不智。这三个恶名都是创家立业的祖父带挈他受的。倒不如片瓦不留、卓锥无地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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