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笔记合集》第四部分·纪年不宜用干支

钱玄同所为林景伊《中国声韵学通论序》,末署“中华民国廿有六年为公元一千九百卅有七年,岁在丁丑,春,一月八日,吴兴钱玄同饼斋氏序于北平孔德学校,时年五十有一”。玄同以提倡新文字、新文学得盛名,然此书实不伦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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