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针灸》前言·卷二

针灸门

论针之名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九针之名。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传于后代。岐伯对曰。

九针者。一曰针。二曰圆针。三曰针。四曰锋针。五曰铍针。六曰员利针。七曰毫针。八曰长针。九曰大针。此是九针之名。九针所应。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人之身形。亦应之也。针各有所宜。人皮应天。人肉应地。人脉应人。人筋应四时。人声应五音。人阴阳合气应六律。人齿面目应星。人出入气应风。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九野。故一针皮。二针肉。三针脉。四针筋。五针骨。六针调阴阳。七针益精。八针除风。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此之谓各有所主也。黄帝问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天地合气。其别为九野。分为四时。月有大小。日有短长。万物并至。不可胜量。虚实吟。敢问其方。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故针有悬布天下者五。黔首共余食。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二曰知养身。三曰知毒药为真。四曰制砭石大小。五曰知腑脏血气之诊。五法俱立。各有所先。今末响。随之者若影。道无鬼神。独来独往。黄帝曰。愿闻其道。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脏已定。九候已备。后乃存针。众脉不见。众凶弗闻。外内相得。无以形先。可玩往来。乃施于人。人有虚实。五虚勿近。五实勿远。至其当发。间不容瞬。手动若务。针耀而匀。静意视义。观适之变。是谓冥冥。莫知其形。见其乌乌。见其稷稷。从见其飞。不知其谁。伏如横弩。起如发机。黄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实。岐伯曰。刺虚者须其实。

刺实者须其虚。经气以至。慎守勿失。浅深在志。远近若一。如临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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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阳三阴经脉

夫黄帝正经者。是先圣之遗教。乃后人之令范。是以先明流注孔穴。指的其原。若或苟从异说脏腑。故经云。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手三阴之脉。从胸至手。足三阳之脉。从头至足。

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是谓日夜循环。阴阳会合。又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缘春夏阳气在上。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阳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是以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者也。然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下针沉之至肾肝之部。得气乃引致之阴阴。秋冬必致一阳者也大法也。春刺井。夏刺荣。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也。

肺出少商为井。手太阴脉也。流于鱼际为荣。注于太渊为俞。过于列缺为原。行于经渠为经。入于尺泽为合。

心出少冲为井。手少阴脉也。流于少府为荣。注于神门为俞。过于通理为原。行于灵道心包络脉。手厥阴之脉也。出于中冲为井。流于劳宫为荣。注于大陵为俞。过于内关为原。行于间使为经。入于曲泽为合。

大肠出于商阳为井。手阳明脉也。流于二间为荣。注于三间为俞。过于合谷为原。行于阳溪为经。入于曲池为合。

三焦出于关冲为井。手少阳脉也。流于腋门为荣。注于中渚为俞。过于阳池为原。行于小肠出少泽为井。手太阳脉也。流于前谷为荣。注于后溪为俞。过于腕骨为原。行于阳足三阴三阳穴流注者。

胃出厉兑为井。足阳明脉也。流于内庭为荣。注于陷谷为俞。过于冲阳为原。行于解溪胆出窍阴为井。足少阳脉也。流于侠溪为荣。注于临泣为俞。过于丘墟为原。行于阳辅为经。入于阳陵泉为合。

膀胱出于至阴为井。足太阳脉也。流于通谷为荣。注于束骨为俞。过于京骨为原。行于昆仑为经。入于委中为合。

脾出隐白为井。足太阴脉也。流于大都为荣。注于太白为俞。过于公孙为原。行于商丘为经。入于阴陵泉为合。

肝出大敦为井。足厥阴脉也。流于行间为荣,注于大冲为俞。过于中都为原。行于中封肾出涌泉为井。足少阴脉也。流于然谷为荣。注于太溪为俞。过于水泉为原。行于复溜为经。入于阴谷为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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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实补泻

夫能知迎随之理。可令调气。调气之方。必在阴阳。然所谓迎随者。知荣卫之流行。经脉之阳而调之。故曰。调气之方。必在阴阳也。夫用针刺者。须明其孔穴。补虚泻实。送坚付软以急随缓。荣卫常行。勿失其理。故经云。虚则补之。实则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而后泻。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然。是正经自生其病。不中他邪。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又云。刺荣无伤于卫刺卫无伤于荣。然。针阳者卧针而刺之。刺阴者。先以左手捻按所针荣俞之处。候气散乃内针。是谓刺荣无伤于卫。刺卫无伤于荣也。

又云。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者。然。是金木水火土当互相平也。缘东方木西方金。木欲实金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者肝也。

则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补北方者。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言。

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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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下针分寸

夫言气实者热。气虚者寒也。针实者。以右手持针。左手捻按开针穴以泻之。针虚者。

以左手闭针穴以补之。补泻之时。与气开阖相应。是谓针容以豆。补泻之理也。又虚者。徐而疾实者。疾而徐。徐即是泻。疾即是补。补泻之法一根据此也。下针之时。捏取穴。置针于荣上三十六息。以左手捏穴令定。法其地不动。右手持针。象其天而运转也。于此三十六息。

然定得针。右手存意捻针。左手捏穴。可重五两以来。计其针如转如不转。徐徐下之。若觉痛。即可重二两。若不觉。以针下之入。人荣至徐。卫至疾。得气如有鱼食钩。即得其病气也。量其轻重。经以取之。名曰疾徐者。至病即得气。欲出针时。子午缓缓而出。令引病气不绝。名曰徐也。既引气多。一向无补。名之曰泻。问曰。凡下针时。若是为好。答曰。徐徐下之。坚持为实。凡下针先须持针坚得安稳。不用饱食。亦不用空肚。患人欲针者。有乘车来者。有步行来者。如人行十里许。须令坐息。安神定气。乘车者。如人行三里许。患人嘿嘿而不言。安久坐候。气脉安定。乃可下针。又云。夫针之者。不离身心。口如衔索。目欲内视。消息真气而不得妄行针。针入一分。知天地之气。针入二分。知呼吸之气。针入三分。

知逆顺之气。针皮毛者。无伤肌肉。针肌肉者。无伤筋脉。针筋脉者。无伤骨髓。针骨髓者无伤诸络。东方甲乙木。主人筋膜。南方丙丁火。主人血脉。西方庚辛金。主人皮毛。北方壬癸水。主人骨髓。中央戊己土。主人肌肉。针伤筋膜者。令人视失魂。针伤血脉者。

令人烦乱。针伤皮毛者。令人上气失魂。针伤骨髓者。令人呻吟失志。针伤肌肉者。令人四肢不收失智也。刺若中心一日死。刺若中肝五日死。刺若中肾六日死。刺若中肺三日死。刺若中脾十日死。刺若中胆一日半死。

又云。勿刺大醉。勿刺大怒。勿刺大劳。勿刺大饱。勿刺大饥。勿刺大渴。勿刺大惊。

以上古之深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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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血问答

黄帝问曰。十二经中。气血多少。可得闻乎。岐伯对曰。其可度量者。中度也。以经水应十二经脉也。溪谷远近深浅气血多少各不同。其治以针灸。各调其气血。合而刺之。补虚泻实皆须尽知其部分也。

肝。足厥阴经。少气多血。心。手少阴经。少血多气。脾。足太阴经。少血多气。肺。

手太阴经。少血多气。肾。足少阳经。少血多气。胆。足少阴经。少血多气。小肠。手太阳经。

多血少气。胃。足阳明经。多血多气。大肠。手阳明经。多血多气。膀胱。足太阳经。多血少气。心包络。手厥阴经。多血少气。三焦。手少阳经。多气少血。

视其部中浮络。

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风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寒热也。感虚则留于筋骨之间。寒多则筋挛骨痛。热多则骨消筋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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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脉统论

经脉者。其气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会于中焦。注手太阴。此荣气之序也荣气之行。常循其经。周身之度。一十六丈二尺。一日一夜。行八百一十丈。计五十度。

周于身。卫气则不循其经焉。昼则行阳。夜行于阴。行阳者行诸经。行阴者行诸藏。凡刺之道。须候卫气所在。然后迎随。以明补泻。然荣卫之行。未始相从。则气血之分。亦各有在一脉之间。有所谓是动者。有所谓所生病者。此气血之异也。经曰。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针阳者。卧针而刺之。针阴者。摄按气散而内针。兹其要妙。荣卫之外。有浮络者。

有经筋者。又有别络者。其生病各不同。刺法亦宜有异焉。刺齐论所谓。刺骨无伤筋。刺筋无伤肉。刺肉无伤脉。刺脉无伤皮。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是也。知此。乃知浅深之齐。气血之分。故十二经立其常。而十五络通其变。邪在经则巨刺。邪在络则缪刺邪在荣则调之血。邪在卫则调之气。邪在筋则劫刺之。然后原九针之宜。行十二刺之节。明五变之理。审其部分。刺道思过半矣。今于逐脉之下。载其经穴。与其病证。兼及浮络经筋之病。共为一编。窍穴虽同。而浅深各有部分。在用针者以意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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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度统论

凡用针。当先明骨节。骨节既定。然后分别经络所在。度以身寸。以明孔穴。为施刺灸观病在或浅或深。若在皮毛。若在血脉。是动者治其气。所生病者治其血。浮络之血在筋者以燔针劫刺之。有余则泻。不足则补。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治之大体也。然身骨本之数。三百六十有五以应一期之日。骨节所在。大小长短。广狭浓薄。或隐或显。有势无势。有体无体。有液无液。皆有定体。实刺法之先务也。内经俱载。但有骨穴去处。其骨度之说。徒有其名。未载其法。至于三百六十五之数。因亦泯然。使用针之人。妄意穴。不知骨节本原。徒为针灸。未得其法。枉伤肌肉。良可惜也。今摭自古医经。有骨度之数。析骨之论。凡三百六十五骨之法。以此论骨骼。其庶几矣。故着于篇。以冠针法之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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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真邪说

古有离合真邪云者。盖圣人欲其真邪相离。而勿合之谓也。若邪入于真。则真受其蠹。

而不遂其纯一之真。真之不遂。则其所为真也。罹害有不可言者。其被乎邪。则邪窃其柄。而肆其横逆。邪之既横。则其邪为患。复可胜言哉。呜呼。真邪之不可合也如此。胡为真。胡为邪。真之为言也。天理流行。赋与万物。得以为生者皆真也。圣人保之。如持盈满。邪之为言也。天地间非四时五行之正气。而差臻迭至者。皆邪也。圣人避之。犹避矢石。其防微杜渐之严。如是者渊乎旨哉。盖真立则邪退。邪厉则真残。邪固可除。真尤宜养。养之之道无须异求。但饮食男女。节之以限。风寒暑湿。御之以时。复能实慈恕以爱人。虚中怀而应物。念虑必为之方。举止必为之敬。如斯内外交养周备。则吾之生。不求生而生。无期寿而寿矣。不然,摄养或少不严。则六邪乘隙竞入。诸疾交生。众害并作。则吾生之真。所与存者有几。故圣人忧之。为揆度权衡机宜所在。示之以克邪之方。使屏之如雪污。拔刺而无遗者以此。古人有云。植德务滋。除恶务尽。亦此意也。然去邪之方。经所具存。再拜遗铨敬为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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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三阴三阳表里支干配合

(系昼夜百刻十二时定体图说)

手太阴肺经。配手阳明大肠经。相为表里。立手为上。

手太阴肺经五穴为阴穴从大阳穴。从大指次指内侧角起。商阳二间三间合谷阳溪曲池。大肠属金。在支为卯。在干为庚此之谓阴阳表里。支干配合也。

手厥阴心包络经。配手少阳三焦经。相为表里。立手为中。

手厥阴心包络经五穴为焦经六穴为阳穴。从小指之端去爪甲角起。关冲液门中渚阳池支沟天井。三焦属火。在支为寅。在干为甲。此之谓阴阳表里支干配合也。

手少阴心经。配太阳小肠经。相为表里。立手为下。

手少阴心经五穴为阴穴。

从小指内侧角起。少冲少府神门灵道少海。心属火。在支为午。在干为丁。手太阳小肠经六穴为阳穴。从小指之端。去爪甲分起。少泽前谷后溪腕骨阳谷小海。小肠属火。在支为辰。在干为丙。此之谓阴阳表里支干配合也。

足厥阴肝经。配足少阳胆经。相为表里。

足厥阴肝经。上内踝八寸。交出太阴之后。此所谓交经。五穴为阴穴。从足大指端大敦起。行间太冲中封曲泉。肝属木。在支为亥。

在干为乙。足少阳胆经六穴为阳穴。从小指次指之端起。窍阴侠溪临泣丘墟阳辅阳陵泉。胆属木。在支为申。在干为甲。此之谓阴阳表里支干配合也。

足太阴脾经。配足阳明胃经。相为表里。

足太阴脾经。却交入厥阴之前五穴为阴穴。从大指内侧端起。隐白大都太白商丘阴陵泉。脾属土。在支为丑。在干为己。足阳明胃经六穴为阳穴。从足大指次指之端起。厉兑内庭陷谷冲阳解溪三里。胃属土。在支为酉。在干为戊。此之谓阴阳表里支干相配合也。

足少阴肾经。配足太阳膀胱经。相为表里。

足少阴肾经五穴为阴穴。从足心陷中起。涌泉然谷太溪复溜阴谷。肾属水。在支为子。在干为癸。足太阳膀胱经六穴为阳穴。从小指外侧起。至阴通谷束骨京骨昆仑委中。膀胱属水。在支为戌。在干为壬。此之谓阴阳表里支干相配合也。

此手足三阴三阳。十二经。六十六穴。井荣经合。配金木水火土。经络流注。或交或正。表里内外。支干配合。诸家针经图说。分析讲解。故从而述其大概。质之于先生。而证之力所不逮。理所未同。复被教诲指诀。谨得泮然冰释。沛然川决。胸臆有学问。幸不致自相矛盾。凡刺孔穴。各有所据经络。究所系疾证。日辰禁忌。虚实补泻。不可不察。深明经络之分。孔穴所在。如此者,百无一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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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少阳三焦经手厥阴心包络经直说

手少阳三焦经。诸阳气之父。穴属腑。

手厥阴心包络经。阴血之母。穴属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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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说

络一十有五。有横络。有经络。一万八千。有孙络。不知其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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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穴说

络穴正在两经中间。假令立身叉手取之。大指次指端尽处。手腕后高骨缝列缺是也。内为手太阴肺经。外为手阳明大肠经。列缺穴交两经之中。若刺络穴。表里皆治。他皆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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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穴辨

流注六十穴内。无此一十五络穴。一十二经。每经络各有一络穴。外有三络穴。阳跷络在足太阳经。阴跷络在足少阴经。脾之大络。在足太阴经。此一十五络穴之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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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经辨

足厥阴肝经上内踝八寸。交出足太阴脾经之后。足太阴脾经。却交出足厥阴肝经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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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太师针灸法流注八穴

交经八穴者。针道之要。然不知郭氏之所术。但书云。乃少室隐者之所传也。近代往往用之弥验胜数哉。予嗜此术。亦何啻伯伦之嗜酒也。第恨斯学之初。心术未尝。手法未成。而兵火荐至。家藏图籍。与其的本悉亡之。今十五年矣。切求而莫之获。近日得之铜台碑字王氏家。

其本悉如旧家所藏。但一二字讹。及味之。亦无所害矣。予复试此。一一精晓。疾莫不瘳。

苟诊视之。明俾上下合而攻之。如会王师。擒微奸。捕细盗。虽有不获者。寡矣。噫、神乎哉。是术也。今得之。亦天之浓予于是者、多矣。然予之所嗜。非欲以藉此而私己之为也。盖欲民生举无痒痫疾痛痼羸残瘵之苦。而为之也。惟学人亦嗜是焉如是非予所敢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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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穴交会

公孙(通冲脉)。内关(通阴维)。合于胸心胃。

临泣(通带脉)。外关(通阳维)。合于目锐(耳后颊颈肩缺盆胸膈)。

后溪(通督脉)。申脉(通阳跷)。合于内颈(顶耳户冲膊小肠膀胱)。

列缺(通任脉)。照海(通阴跷)。合于肺系喉咙胸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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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八穴所在

公孙二穴。足太阴脾之经。在足大指内侧本节后。一寸陷中。令病患坐蜷两足底。相对取之。合内关穴。

内关二穴。手厥阴心包之经。在手掌后二寸。令病患稳坐。仰手取之。独会。

临泣二穴。足少阳胆之经。在足小指次指本节后。一寸陷中。一云。去狭溪一寸五分。

令病患垂足取之。亦合于外关。

外关二穴。手少阳三焦经。在手腕后二寸。别起心主。令病患稳坐。覆手取之。独会。

后溪二穴。手太阳小肠之经。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中。令病患稳坐。覆手取之。合申脉。

申脉二穴。足太阳膀胱之经。在足外踝下赤白肉陷中。令病患垂脚坐取之。侧卧取亦得合于后溪穴。

照海二穴。足少阴肾之经。在足内踝下赤白肉际陷中。令病患稳坐。足底相对取之。合列缺二穴。手太阴肺之经。在腕后一寸半。两手相叉指头尽处。筋骨罅间取之。是合照

公孙穴。主治二十七证。

九种心痛(心、胃)。痰膈涎闷(心、胃)。脐腹痛并胀(三焦、胃)。胁肋疼痛(心、胃)。

血迷(心主)。胎衣不下(小肠、胃)。泄泻不止(大肠、胃)。气疼痛(心、胃)。里急后重(大肠三焦)。伤寒结胸(小肠、心)。水膈酒痰(肝胃)。中满不快反胃呕吐(胃)。腹胁胀满痛(脾胃)。肠风下血(大肠包络)。大人小儿脱肛不收(大肠肺)。气膈(心、肺)。食膈不下(胃、脾)。食积疼痛(胃脾)。癖气并小儿食癖(小肠心主)。儿枕痛(小肠、三焦)。酒癖(胃、三焦)。腹鸣(小肠胃)。血刺痛(肝脾大肠胃)。小儿脾泻(脾肾)。泻腹痛(大肠、脾)。胸中刺痛(心)。疟疾心痛(心包络)。

上件病证。公孙悉主之。先取公孙。后取内关(秋冬八分。春夏五

内关二穴。主治二十五证。

心胸痞满(肝、胃)。吐逆不定(脾、胃)。中满不快(心、胃)。伤寒不解(心主)。胸满痰肺、心)。腹痛(胃)。泄泻滑肠(大肠)。酒痰膈痛(心主)。米谷不化(胃)。横竖气(肝、胃)。小儿脱肛(大肠、肺)。九种心痛(心主、胃)。胁肋痛(肝、胆)。妇人血刺痛(肝)。肠鸣(大肠)。积块痛(肝、脾)。男子酒癖(脾、肺)。水膈并心下痞痛(脾、胃)。气膈食不下(胃、心、肺)。腹肋胀痛(脾、胃、心主)。肠风下血(大肠)。伤寒结胸(胃)。里急后重(小肠)。

食膈不下食(心主、胃)。疟疾寒热(胆)。

上件病证。内关悉主之(秋冬针八分。春夏针入

临泣穴主治二十五证。

足趺肿痛(胃)。手足麻(小肠、三焦)。手指战掉(肝、心主)。赤眼并冷泪(膀胱)。咽喉肿痛伤寒(膀胱)。腿胯痛(胆)。脚膝肿痛(胃、肝)。四肢不遂(胆)。头风肿(膀胱)。头项肿(膀胱)。浮风瘙痒(肺)。身体肿(肾、胃)。身体麻(肝、脾)。头目眩晕(膀胱)。筋挛骨痹(肝、胃)。颊腮痛(大肠)。雷头风(胆)。眼目肿痛(肝、心)。中风手足不举(肾)。耳聋(肾、胆)上件病证。临泣悉主之。先取临泣。后取外关(秋冬五、七分。春夏五分,灸五七壮)。

外关二穴。主治二十七证。

肢节肿痛(脾)。臂膊冷痛(三焦)。鼻衄(肺)。手足发热(三焦)。手指节痛不屈(三焦)。

眉棱遂(胆、胃)。筋骨疼痛(肝、胃)。迎风泪出(肝)。赤目疼痛(肝、心)。腰背肿疼(肾)。手足麻痛并无力(胃)。眼肿(心)。头风掉眩痛(膀胱)。伤寒表热(膀胱)。破伤风(胃)。手臂痛(大肠、三焦)。头项痛(小肠)。盗汗(心主)。目翳或隐涩(肝)。产后身肿(胃、肾)。腰胯痛(肾)。雷头风(胆)。

上件病证。外关悉主之(冬秋八分。春夏五分。灸二十七壮)。

后溪二穴。主治二十四证。

手足挛急(肝)。手足颤掉(肝、三焦)。头风痛(三焦、膀胱)。伤寒不解(膀胱)。盗汗不止(肺、心)。中风不语(包络、肝)。牙齿痛(胃、大肠)。癫痫吐沫(胃)。腰背强痛(肾)。筋骨痛(肝、胃)。咽喉闭塞(肾、肺、胃)。腮颊肿痛(胃、小肠)。伤寒项强或痛(膀胱)。膝胫肿痛(肾)。手足麻(胃)。眼赤肿(肝、心)。伤寒头痛(膀胱)。表汗不出(肺、胃)。冲风泪下(肝、胆)。破伤风眩(肝)。产后汗出恶风(肺)。喉痹(肾、肝)。脚膝腿痛(胃)。手麻痹(大肠)。

上件病证。后溪悉主之。先取后溪。后取申脉(秋冬五分。春夏三分。灸五七壮)。

申脉二穴。主治二十五证。

腰背强痛(膀胱)。肢节烦痛(肾、肝)。手足不遂(胃、胆)。伤寒头痛(膀胱)。身体肿满(胃胱)。雷头风(胆)。手臂痛(大肠)。臂冷(三焦)。产后自汗(肾)。鼻衄(肺、肝)。破伤风(肝)。肢节肿痛(胃、肾、肝),腿膝肿痛(胃)。耳聋(肾)。手足麻(胆)。吹奶(胃)。洗头风(膀胱)。手足挛(肝、肾)。产后恶风(肾)。

上件病证。申脉悉主之。先取申脉。后取后溪(秋

列缺穴。主治三十一证。

寒痛泄泻(脾)。妇人血积痛或败血(肝)。咽喉肿痛(胃)。胎死不出及衣不下(肝)。牙齿肿痛(胃、大肠)。小肠气撮痛(小肠)。胁癖痛(肝、肺)。吐唾脓血(肺)。咳嗽寒痰(肺)。气(胃)。食噎不下(胃)。脐腹撮痛(脾)。心腹痛(脾)。肠鸣下痢(大肠)。痔痒痛漏血(大肠)。

腹痛泻痢(脾)。产后腰痛(肾、肝)。产后发狂(心)。产后不语(心包络)。米谷不化(脾、肾)男子酒癖(胃、肝)。乳痈肿痛(胃)。妇人血块(肝、肾)。温疟不瘥(胆)。吐逆不止(脾、胃)。小便下血(小肠)。小便不通(膀胱)。大便闭塞(大肠)。大便脓血(大肠)。胸膈痛痞(心、胃)。诸积聚脓痰膈(心、胃)。

上件病证。列缺悉主之。先取列缺。后取照海(秋冬五分

照海二穴。主治二十九证。

喉咙闭塞(胃)。小腹冷痛(肾、肝)。小便淋涩并不通(膀胱)。妇人血运(肺、肾)。膀胱气痛(膀胱)。胎衣不下(肾)。脐腹痛(脾)。小肠胀满(小肠)。肠癖下血(大肠)。饮食不纳反胃吐食(胃)。男子癖并酒积(肺、肝)。肠鸣下痢腹痛(大肠)。中满不快(胃)。食不化(胃)。妇人血积(肾、心主)。儿枕痛(胃、肝)。难产(肾、肝)。泄泻(脾)。呕吐(胃)。酒疾(脾)。气(胃)。气块(脾、肝、肾)。酒痹(胃、肝)。气膈(心主)。大便不通(大肠)。食劳黄(脾、胃)肠风痒(大肠)。癖痛(肝、肺)。足热厥(心主)。

上件病证。照海悉主之。先取照海。后上法先刺主证之穴。随病左右上下所在取之。仍循扪导引。按法祛除。如病未已。必求合穴。未已。则求之须要停针待气。使上下相接。快然失其所苦。而后出针。

卷二针灸门

论补泻说

黄帝问邪气在经。其病如何。取之奈何。岐伯对曰。邪之在经。如水得风。波涌陇起。

其行脉中。循循然其中手也。时大时小。动无常处。在阴与阳。不可为度。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吸则纳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候。故呼引针。呼尽乃去。火气皆出。故命曰泻。帝又问曰。不足者补之奈何。对曰。先必扪而循之。切而散之。

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纳针。静以久留。

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以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惟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端效方曰。古人云。灸熨蒸。助阳退阴。方宜法异。自北南亨。穴真灸当。疾瘳蒸熨阳冲气壮。辛甘汤液。内外相应。卒暴阴寒。为病甚笃。先贤哲知。尚犹诫慎。消详上世。遗风垂范。再思可矣。

卷二针灸门

论邪入皮毛经络风冷热灸法

外台秘要云。素问岐伯曰。夫邪之客于形。必先入于皮毛。留而不去。入于孙络。又留而不去。入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于五脏之决也。如此则疗其经。今邪客于皮毛。入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溢于大络。而奇病生焉。夫五脏六腑向导之气。顺脉而出。附经而入。终而复始。如环无端。若越其数者。则伤脉而损经。变为异病也。岐伯曰。凡欲疗风。则用火灸。风性浮轻。色或赤或白。痒多者。风热也。寒性沉重。色或青或黑。痛多者寒也。湿性萎润。色黄鲜瘀痹多湿也。此三种本同而末异也。风为百病之长。邪贼之根。一切众病。悉因风而起也。

欲灸风者。宜从少以至多也。灸寒者。宜从多以至少也。至多者从三壮、五壮、七壮又从三十、五十、七十壮。名曰。从少至多也。灸寒湿者。宜从多以至少也。从七十、五十、三十。又从七百、五百、三百。名曰从多以至少也。灸风者。不得一顿满一百。若不灸者。亦可以蒸药熨之。灸寒湿者。不得一顿满千。若不灸。亦可以蒸药熏之。风性浮。轻则易散。故从少而至多也。寒性沉。重则难消。故从多而至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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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病在阴在阳并用针药论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人之生也。有刚有柔。有弱有强。有短有长。有阴有阳。愿闻其方。

少师答曰。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审之阴阳。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理。谨度病端。

与时相应。内合于五脏六腑。外合于筋骨皮肤。是故内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

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荣。(阴之阴者。言五脏也)。荣者、火也。流者、荣也一穴中有三说。火者、气分也。浅也。阳分也。府之出入也。荣者、阴也。血也。肉也。藏也当除刺此。者。土也。注也。也。亦一穴中三义三法。土者、气分也。浅者、阳分也腑之出入也。此天地气血交变之大要也。一言可以通千通万也。者、阴也。血也。肉也有形质也。谨当刺此。是为阴中之阴也。(以去藏病)。

病在阳之阳者。

(言六腑也。刺阳之合。)阳之合者。通言六腑之中。各有所入。为此一穴。乃胃与癸肾也。只合浮取中胃也。用药补以甘温。泻以苦寒。假令阳气下陷。入阴中,当推而扬之。

病在阳之阴者。

(筋与骨病也。刺阴之经。)刺阴之经。若筋骨之邪。在何部分。谁家筋骨。病于何脏。各脏穴中有经穴。经者气也肺主诸气。散入五脏为五经。洁古云。动而不休曰经。此天元之正气。生万物者也。

病在阴之阳者。刺络脉。

(阳之阳者。皮肤中见络脉是也。)络脉者、奇邪也。在五脏部分者、为阴络。在六腑部分者、为阳络。缪刺论中说。交经刺之。宜三棱针出血。是其法也。

病在阳者、命曰风。

此病在阳言者。十二经受风也。以高言、气分也。故身半以上。风中之也。用针当引而去之。又曰。散而去之。用药以辛温法散。通因通用。又曰。热因热用是也。

病在阴者命曰痹。

身半以上。温中之也。痹论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得之饮食劳倦。脾胃气虚而下溜运气营气不能升降经营心肺也。

阴阳俱病。命曰风痹

(言阴阳气血俱病也)。病有形而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者阴之类也。其阳完而阴伤。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痛者。阴完而阳伤。急治其阳。

无攻其阴。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阴阳俱动。动者、火也。是阳之贼)。

解云。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寒伤形乃应形。风伤筋、脉乃应。此形气内外之相应也。久痹不去于身。视其血络。尽去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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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阳受气于四肢诸阴受气于五脏论

黄帝针经云。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乎终始。五脏为记。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五腑为阳。

足之三阳(胃胆、膀胱之经)。从元气上至目(从九泉之下至卯。在人身为目之二。皆从地出至卯也)。自子至卯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阳(三焦、大肠、小肠之经)。上走手表(自开目时。始行阳道二十五度。此一十二度半)。自卯至午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阴(肺、心、心包络兼之)。从手下走入腹中(自阳脏也。阳受气于四肢。自天下降行秋令。是血领诸气。乃秋自天外也)。自午至酉一十二度半。

足之三阴(脾、肾、肝之经)。元气从腹下走至足。自酉至子一十二度半。

此诸阳脏之气。受领天上。阳入于地。藏道。行冬令。入于地中。满溢不能容。地之用及天之体。左迁。上走出天。阴气上天。寒凉是也。故曰。地以阳杀阴藏。此之谓也。到此之际。阴领着阳行。便是阴血先行。阳气后行。故曰。寒胜则浮。乃阴之盛气受于腹(一十二度半)。故曰。诸阳受气于四肢。诸阴受气于五脏。此之谓也。

以上论天元真气。一昼夜五十度周于身。一刻行八丈一尺。一百三十五息。二刻转一周天。

二百七十息。行一十六丈二尺。乃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一十丈也。非经血经水者也。

十二经水左迁。元气右迁。上上下下。无有终始。

夫天真元气者。迁推。以五味营气。谷气又为阳气。又为少阳之气奉滋养者也。经云。

三阴上奉之者、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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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藏象论

夫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响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经脉别论云。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肝。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通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此说营气谷气。上升奉生者也。上升于头。入手之三阳。三阳得之。散之六腑。六腑下行。滋养五脏。通九窍。利周身百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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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经贯舌并取廉泉辨

黄帝针经曰。手少阴之别。名通理。系舌本。是少阴之正系舌本。是太阴之正贯舌本。

足太阴之脉散舌下。足少阴之脉侠舌本。针经云。足阳明之脉。根于厉兑结于廉泉。一名舌本。

在颔下结喉上。治舌下肿难言。舌纵涎退场门噤。舌根急缩。下食难。刺疟论云。舌下两脉者廉泉也。刺禁论云。刺舌下脉太过。血不止为喑。刺节真邪论云。取廉泉穴。血变而止。

以明宜出血。禁用气针。或问。取廉泉穴二说不同。一说取颔下结喉上。一说取舌下两脉。

何者为当。答曰。舌本者。乃舌根蒂也。若取舌下两脉。是取舌梢也。舌标也。此法误也。

当取颔下者为当。此舌根也。况足阳明之脉。根于厉兑。结于廉泉。颔下、乃足阳明脉之所行也。若取舌下两脉。非阳明经也。戊与癸合。廉泉、少阴也。治涎下。解辞云。胃中热上溢。廉泉开故涎下。当出血。以泻胃中之热。又知非舌下之两脉也。以颔下喉咙者为准。胀论曰。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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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陷下则灸

针经云。陷下则灸之。天地间无他。惟阴与阳二气而已。阳在外在上。阴在内在下。今言陷下者。阳气下陷。入阴血之中。是阴反居其上。而复其阳。脉证俱见。寒在外者则灸之。

异法方宜论云。北方之人宜灸也。为冬寒大王。伏阳在内。皆宜灸之。以至理论。则肾主脏脏阳气在内。冬三月。主闭脏是也。若太过。则病固宜灸。此明陷入阴水之中是也。难经云。热病在内。取阳之气穴。为阳陷入阴中。取气通天之窍穴。以火引火而导之。此宜灸也。若将有病者。以概灸之。岂不误哉。仲景云。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又曰。脉浮、宜以汗解。因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胜。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脉浮热甚。

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又云。身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按明堂针经各条下。所说禁忌明矣。内经云。脉之所见。邪之所在。脉沉者。邪气在内。脉浮者。邪气在表。世医只知脉之说。不知病证之禁忌。若表见寒证。身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不渴欲覆浓衣裳。恶寒。手足厥。皮肤干枯。其脉必沉细而迟。但有一二证。皆宜灸之。阳气下陷故也。若身热恶热。时见躁作。或面黄咽干。嗌干。口干。舌上黄赤。时渴咽嗌痛。皆热在外也。但有一二证。皆不宜灸。其脉必浮数。或但数亦不可灸。灸之、灾害立生。若有鼻不闻香臭。鼻流清涕。眼脸时痒。或欠或嚏。恶寒。其脉必沉。是脉证相应也。或轻手得弦紧者。是阴伏其阳也。虽面赤亦宜之。不可拘于面赤色而禁之也。便有脑痛恶寒者。虽面赤宜灸风府穴。如带遍脑痛。更恶风者。邪在少阳。宜灸风池。兼灸风府。然艾炷不宜大。

但如小麦粒。一七壮足矣。若多艾注。大防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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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五脏六腑治证

假令胆病。善洁。面青。善怒。得弦脉。人病心下满。当刺胆井。如见善洁。面青。善怒。

脉又弦。人病身热。当刺肝荣。如根据前色脉。人病体重节痛。当刺胆俞。如见善洁。面青。

善怒。脉又弦。人病喘咳寒热。当刺胆经。如根据前色脉。又病逆气而泄。当刺胆合。余经根据例皆仿此。

假令肝病。淋溲难。兼转筋。人病或心下满。或身热。或体重节痛。或喘咳。或逆气而泄。

根据前刺之。谓刺肝经诸穴也。脉沉而弦。假令小肠经病,面赤口干。喜笑。或心下满。刺井或身热刺荣。或体重节痛刺俞。或喘咳寒热刺经。或逆气而泻刺合。脉浮而洪。假令心经病。

烦心。心痛。掌中热。哕。脉沉而洪。或心下满。刺井。或身热刺荣。或体重节痛刺俞。或喘咳寒热刺经。或逆而泄刺合。假令胃经病。面黄善噫。善思善味。脉浮而缓。根据上法刺之。

假令脾经病。腹胀满。食不消。怠堕嗜卧。脉沉而缓。根据上法刺之。假令大肠经病。面白善嚏。悲愁不乐。欲哭。脉浮而涩。根据上法刺之。假令膀胱经病。面黑若恐欠。脉俱沉。根据上法刺之。假令肾经病。泻如下重。足胫寒而逆。脉俱沉。根据上法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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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刺禁忌论

凡用灸刺。当先别其所宜。有偏宜刺者。若天柱、素、禾、肩贞、乳中、周荣、腹哀、中冲、阴陵泉、条口、犊鼻、髀关、申脉、殷门、承扶等三十一穴是也。有偏宜灸者。若络却、玉枕、承灵、角孙、神道、膏肓、会阴、横骨、青灵渊等一十六穴是也。其他并欲通行灸刺。亦有不宜灸刺者。皆有所禁。若神庭、脑户、颅囟、承泣、膻中、神阙、气冲、五里、三阳络、承筋之类。皆不可刺。脑户、风府、哑门、承光、素、攒竹、晴明、迎香、头维、下关、脊中、心俞、白环俞、天牖、人迎、渊腋、少商、经渠、天府、阳池、地五会、阳关、伏兔之类。皆不可灸。又有鸠尾虽在可刺。更宜精详之。石门虽在可刺。在妇女则为大禁。肩本不禁灸。亦不宜多灸。四肢虽亦可灸。然在法惟宜少灸。此数者。皆灸刺之务。

不可不知也。若不当灸而灸。不当刺而刺。皆有所伤。内经所云。刺禁其法。若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刺客主人。内陷及刺目上陷骨中脉为内漏。而聋。刺舌下。中脉大过。出血不止为喑。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刺膺中陷中脉。为喘逆仰息。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脊间中髓。为伛。刺背大阴脉出血多。立死。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刺手鱼腹。内陷为肿。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鼷。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刺膝膑出腋。为跛刺隙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刺肠内陷。为肿。刺跗上。

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刺中五脏皆死。又有大禁二十五者即五里穴也。所谓迎之五里。中道而止是也。其次。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故曰。大醉无刺。已刺无醉。大怒无刺。已刺无怒。以至大劳。新饱。大饥。大渴。

大惊。大恐。皆在切禁。若误犯之。各有可救之理。具于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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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经八脉论

论曰。脉有奇常。十二经者。常脉也。奇经八脉。则不拘于常。故曰之奇经。盖言人之气血常行于十二经脉。其诸经满溢。则流入奇经焉。奇经有八脉。督脉督于后。任脉任于前。

夹任脉者冲脉。能为诸脉之海。阳维则维络诸阳。阴维则维络诸阴。阴阳更相维持。故诸经常调。维脉之外。又有带脉者。束之犹带也。至于两足跷脉。有阴有阳。阳跷得诸太阳之别阴跷本诸少阴之别。譬犹圣人。图设沟渠。以备水潦。斯无滥溢之患。人有奇经。亦若是也。今总集奇经八脉所发者气穴去处。共成一编。

督脉。

督脉者。起于小肠以下。骨中央。女子系廷孔之端。其络循阴器。合篡间。

具绕篡后屏翳穴。别绕臀至少阴与太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廉。贯脊属肾。会于太阳。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上。入络于脑。还出别自脑下项。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腹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女子为不孕癃痔。遗尿嗌干。治在督脉。督脉之别。名曰长强。侠膂上项。散上头下当肩胛左右。别走太阳。入贯膂络肾。

实则脊强。虚则头重。取之所别。故难经曰。督脉起于下极之。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属于脑。上巅。循额至鼻柱。阳脉之海也。此为病。令人脊强反折。督脉从头循脊骨入。长四尺五寸。凡二十七穴。

任脉。

任脉者。与冲脉皆起于胞中。循腹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

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肌肉热。血独盛。则渗灌皮肤生毫毛。妇人有余于气。不足于血。以其月事数下。任冲并伤故也。任冲之交脉。不营其口唇。故髭须不生。以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故内经曰。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属阴脉之海也。凡此任脉之行。从胞中上注目。长四尺五寸总二十四穴。

阳跷脉。

阳跷脉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其为病也。令人阴缓而阳急两足跷脉。本少阳之别。合于太阳。其气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气不营则目不合。

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也。阳跷脉长八尺。所发之穴。生于申脉。以附阳为隙。本于仆参。入于足少阳会于居。入于手阳明。会于肩。及巨骨。又与手足太阳阳维会于。与手足阳明会于地仓。又与手足阳明会于巨。又与任脉足阳明会于承泣。以上为阳跷脉之所发。凡二十穴。阳跷脉病者。宜刺之。

阴跷脉。

阴跷脉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此为病者。

令人阳缓而阴急。故曰跷脉者。少阴之别。别于然谷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鼻属目内皆。合于太阳女子以之为经。男子以之为络。两足交脉。长八尺。而阴跷之隙在交信。凡阴跷脉病。治在交信。

冲脉。

冲脉者。与任脉皆起胞中。上循脊里。为经络之海。浮而外者。循腹上行。

会于咽喉。而络唇口。故曰。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少阴之经。侠脐上行至胸中为散。此为病。令人逆气里急。在难经则曰。并足阳明之经。以穴考之。阳明之经。侠脐左右各二寸而上行。少阴之经。侠脐左右各五分而上行。针经所载。冲脉与督脉。同起于会阴。其在腹也。行乎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肓、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凡二十二穴。皆足少阴之分也。然则冲脉并足少阴之经明矣。

阳维脉。

阳维者。维于阳。其脉起于诸阳之会。与阴维。皆维络于身。溢畜不能环流。灌溉诸维者也。若不能相维。故为病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其脉气所发。别于金门。以阳交为隙。与手足太阳及跷脉会于俞。与手足少阳会于天。又会于肩井。其在头也。与足少阳会于阳白。上于本神及临泣。上至正营。循于脑空。下至风池。其与督脉会则在风府及喑门。凡此阳维脉气所发。二十四穴也。

阴维脉。

阴维者。亦维络于身。溢畜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阴维则维于阴其脉起于诸阴之交。其病与阳维同。其脉气所发者阴维之隙。名曰筑宾。与足太阴会于大横及腹哀。又与足太阴厥阴会于府舍及期门。与任脉会于天突及廉泉。天突在结喉下宛宛中。廉泉在舌本下。凡此阴维脉气所发。共一十穴。

带脉。

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其为病也。腰腹纵。溶溶如囊水之状。

其脉气所发。在季胁下一寸八分正。名带脉。谓其回身一周如带也。又与足少阳会于维道。凡此带脉所发。共四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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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灸刺法论

黄帝治热之穴。五十九。头上五行。行五。谓督脉所过者。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共五穴。为一行。两旁各一行。谓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各二。共十穴。又次两旁各一行。谓临泣、目HT、正营、承灵、脑空等各二。共十穴。凡二十五穴。以越诸阳之热逆也。大柱、膺俞、缺盆、背。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大柱、属足太阳。膺、即中府。属手太阴。缺盆、在肩上。属手阳明。背、即风门热府。属足太阳。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八穴并属足阳明。经云。云门、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时之热也。云门、系手足太阳。骨、即肩。系手阳明跷脉之会。委中。中央,系足太阳。髓空即俞系督脉五脏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谓魄户、神堂、魂门、意舍、志室等各二。系足太阳经也。上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故病热则刺之。又有刺热之法。肝热、则刺足厥阴少阳。心热、则刺手少阴太阳。

脾热、则刺足太阴阳明。肺热、则刺手太阴阳明。肾热、则刺足少阴太阳。

凡热病未发。但见赤色来。皆热诊也。在颜为心热。在颐为肾热。在鼻为脾热。在左颊为肝热。在右颊为肺热。

见赤色当急刺之。审其井荣经之分。在阴则补阳泻阴。在阳则补阴泻阳。刺热之大法也。

热穴之外。别有遗法。备载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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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经直说

踝中(腕骨是也)肩解(背后缝是也)手阳明大肠经。

上柱骨(缺盆外横骨是也)(颧外是也颧谓项骨)足厥阴肝经。

足跗(足面是也)胁(膝下是也)(屈心是也)巅(顶心是也)人迎(气颡上两旁动脉是也)股(大腿是也)督脉(从人中入巅下项是也)足少阳胆经。

颊车(宁车卷两二穴是也)髀厌(膝下腿上节处是也)辅骨(腹外是也)绝骨(外踝上是也)三毛(大指上三毛是也)马刀挟瘿(胳肘底胳是也)足少阴肾经。

内(腿肚是也)痿厥(节弱是也)手少阴心经。

锐骨(掌下节骨是也)手厥阴心包络经。

心包(包里心之内是也)大动(心肿是也)手太阴肺经。

胃口(后门是也)腋下内(臂节是也)足太阳膀胱经。

膊(肩后是也)膂(脊内傍肉是也)髀枢(膊骨节是也)足阳明胃经。

颐后下廉(颐下周环是也)乳内廉(乳内中间是也)贲响腹胀(气上撞是也)旨膺下曰胸。骨(骨是也)手少阳三焦经。

膻中(胸乳之间是也)足太阴脾经。

核骨(孤拐骨是也)骨(胫足骨是也)得后(大便是也)与气(下气是也)手太阳小肠经。

若拟得与下气注解为说文理。反害经意。不可宗则。王冰之解素问。后之明者。多有议论取舍。岂止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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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汉卿针经气血问答

予问脉之理。果是气邪。果是血邪。答曰。气血之波澜。身体之龠。此说特未契理。

脉者、陌也。魂魄之生气。血之府也。天地之主。万物之宗。此说极有气味。吾尝拟此予问。经之理果何意邪。答曰。气血经历之路也。故曰经。予问身寸之寸。拟何寸。答曰。以中指大指相屈如环。内侧文两角为寸。各随大小取之。手太阴经起自肺何处邪。答曰。食入于胃。

输精于脾。播气于肺。此之谓也。问曰。周身之穴。各有两如补泻时。只刺病所。两穴俱刺邪。答曰。

不然。随病左右而补泻之。左则左补泻。右则右补泻。问曰。何为络。答曰。

横者为络。络穴一十有五门。针经云。灸几壮。针讫而复灸。何也。答曰针则针。灸则灸。若针而弗灸。若灸而弗针。问曰。荣卫之理。果何为也。答曰。难经云血为荣。气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问捻针之法。有左有右。何谓之有左。何谓之有右。答曰。以大指次指相合。大指往上进。谓之左。大指往下退。谓之右。如内针时。须索一左一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