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版权信息·第二十五回 引书义破除迷信 较资财衅起家庭
我听说王伯述以前曾在上海公堂上开过一回顽笑,便急急的追问。继之道:“他放了大同府时,往山西到任,路过上海,住在客栈里。一天邻近地方失火。他便忙着搬东西,匆忙之间,和一个栈里的伙计拌起嘴来,那伙计拉了他一把辫子。后来火熄了,客栈并没有波累着。他便顶了那知府的官衔,到会审公堂去告那伙计。问官见是极细微的事,便判那伙计罚洋两元充公。他听了这种判法,便在身边掏出两块钱,放在公案上道:‘大老爷是朝廷命官,我也是朝廷命官,请大老爷下来,也叫他拉一拉辫子,我代他出了罚款。’那问官出其不意的被他这么一顶,倒没了主意,反问他要怎么办。他道:‘这一座法堂,权不自我操,怎么问起我来!’问官没了法,便把那伙计送县,叫上海县去办。却写一封信知照上海县,说明原告的出身来历,又是怎么个刁钻古怪。上海县得了信,便到客栈去拜访他,问他要怎样办法。他道:‘我并非要十分难为他,不过看见新衙门判得太轻描淡写了,有意和他作难;谁知他是个脓包,这一点他就担不起了。随便怎样办一办就是了。’上海县回去,就打了那伙计一百小板,又把他架到客栈门口,示了几天众,这才罢了。他是你令亲,怎样这些事都不知道?”我道:“从前我并不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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