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记懒人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虽然他并不因爱酒而有任何行动,可是我给他送酒去,他也不坚持到底的不张开嘴。更可喜的是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自然我须把酒杯满上,送到他的唇边,他才肯饮。为引诱他讲话,我能不殷勤些?况且过了三杯,我只须把酒瓶放在他的手下,他自己便会斟满的。

他的话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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