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曜斋笔记》第一部分·卷二

乡饮酒《仪礼·乡饮酒》疏曰:“凡乡饮酒之礼,其名有四。案:此宾贤能,谓之乡饮酒,一也。又案:《乡饮酒义》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是党正饮酒,亦谓之乡饮酒,二也。乡射,州长春秋习射于州序,先行乡饮酒,亦谓之乡饮酒,三也。案:《乡饮酒义》又有卿、大夫、士饮国中贤者,用乡饮酒,四也。其《王制》云‘习射尚功,习乡尚齿’,还是州长党正饮酒法。”

王骏不再娶《王吉传》:“子骏为少府时,妻死,因不复娶。或问之,骏曰:‘德非曾参,子非华、元,亦何敢娶?’”如淳曰:“华与元,曾参之二子也。《韩诗外传》曰:‘曾参丧妻,不更娶。人问其故,曾子曰:以华、元善人。’一曰:曾参之子,字华元。”师古曰:“二子是也。”

丧次《士丧礼》曰:“主人揖就次。”郑注曰:“次谓斩衰、倚庐、齐衰、垩室也。大功有帷帐,小功缌麻,有床笫可也。”

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士丧礼》:“献材于殡门外,主人遍视之。”又云:“献素、献成亦如之。”

郑注云:“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彼言斫治椁材之事,如郑说,则素者,前所授之形法也。成者,城工毕也。

邹邡陆绩《述玄》曰:“绩昔尝见同郡邹字伯岐《与邑人书》,叹杨子云所述《太玄》。”伯岐为吾吴人物,未知《吴郡志》载否。陆绩《述玄》一篇,见范望本《太玄》前。

贲色不纯《太玄·贤》次二曰:(《碳》,象《屯卦》)“黄不纯,屈于根。”范望注曰:“二在三下,木下有火,故相屈也。不纯者,火色黄白,故曰不纯也。

《易·贲卦》曰:‘山下有火,黄白色也。’”

楦酿杨亿《传灯录序》:“或非古德之文,间厕编联,徒憎楦酿,亦用简别,多所屏去。”

志章枫山《兰溪志》。马应龙《安邱志》。邢侗《武定州志》(十五卷)。史莲芍《介休志》。严嵩《袁州府志》(十四卷)。都玄敬《黄山图经》。李懋卿《东莞志》。邵宝《许州志》(三卷)。赵浚齐《平源府志》。胡缵宗《秦州志》(三十卷)。汪来《北地志》。乔世宁《耀州志》(十一卷,嘉靖三十六年修)。

王九思《鄂志》。康海《武功县志》(三卷)。韩邦靖《朝邑志》(二卷)。张光孝《华州志》。马忄造《同州志》。刘九经《志》。李于鳞《青州府志》。

杨循吉《章邱县志》(四卷)。吕坤《宁陵县志》(十二卷)。

训诂训诂,汉儒其词约,其义古;宋人则辞费矣,文亦近鄙。

汉末用贡举之弊《抱朴子·审举篇》云:“灵献之世,阉宦用事,群奸秉权,危害忠良。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夫选用失于上,则牧守非其人矣。贡举轻于下,则秀孝不得贤矣。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又云:‘古人欲达勤诵经,今世图官免治生。’盖疾之甚也。于时悬爵而卖之,犹列肆也。争津者买之,犹市人也。有直者无分而径进,空拳者望途而收迹。其货多者其官贵,其财少者其职卑。故东园积卖官之钱,崔烈有铜臭之嗤。上为下效,君行臣甚,故阿佞幸,独谈亲容。桑梓议主中正,吏部并为魁侩(中正起于魏)。各责其估,清贫之士,何理有望哉?(怯如鸡,旧本作怯如黾。泥,音涅。黾,音密。)六物《抱朴子·辨问篇》:“《玉钤经主命原》曰:人之吉凶,制在结胎受气之日,皆上得列宿之精。其值圣宿则圣,值贤宿则贤,值文宿则文,值武宿则武,值贵宿则贵,值富宿则富,值贱宿则贱,值贫宿则贫,值寿宿则寿,值仙宿则仙。

又有神仙圣人之宿,有治世圣人之宿,有兼二圣之宿,有贵而不富之宿,有富而不贵之宿,有兼富贵之宿,有先富后贫之宿,有先贵后贱之宿,有兼贫贱之宿,有富贵不终之宿,有忠孝之宿,有凶恶之宿。如此不可具载,其较略如此。”

《诗·小弁》曰:“天之生我,我辰安在。”郑笺云:“辰,谓六物之吉凶。”

水旱免税令《水旱免税令》曰:“诸田有旱、虫、霜处,拘见营田州县,检实具帐申省。

十损四已上免租、税、调。七已上课、役俱免。若桑麦损尽,各免其所输。听折来年,经二年后,不在折限。其应免者,通计麦用为分数。”(《白氏六帖》)湖广总论景范《湖广总论》曰:“以天下形势言之,则重在襄阳。以东南形势言之,则重在武昌。以一省形势言之,则重在荆州。”(《潜邱札记》)东南形势吕祉曰:吴纪陟之聘魏也,司马昭问:“吴戍备几何?”曰:“西陵至江都五千七百里。”又问:“道里甚远,难为固守。”对曰:“界虽远,而险要必争之地不过数四,犹人有八尺之躯,其护风寒亦数处耳。今所谓险要必争之地者,不过江陵、武昌、襄阳、九江。江水源于岷山,下夔峡而抵荆楚,则江陵为之都会。れ冢导漾,东流为汉,汉、沔之上,则襄阳为之都会。沅、湘、众水,合洞庭之波而输之于江,则武昌为之都会。豫章西江与鄱阳之浸,浩瀚吞纳而汇于湓口,则九江为之都会。守江陵,可以开蜀道;守襄阳,可以援川峡;守武昌、九江可以蔽全吴。蜀、汉、吴、楚并而为一,则东南之守亦固矣。”(同上)剃发金人服西溟曰:“辽、金制,士人皆衣冠不剃发,至元始戴笠剃发。”

《金舆服志》:“金人之常服四:带巾、盘领衣、乌皮靴、其束带曰吐鹘。”

(同上)

经术潜邱语:“以《禹贡》行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断狱,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扌交律令条法;以《三百五篇》当谏书;以《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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