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诗》第二部分·卷一百二十三

卷123_1「嵩山十志十首。草堂」卢鸿一

草堂者,盖因自然之谿阜,前当墉洫;资人力之缔构,

后加茅茨。将以避燥湿,成栋宇之用;昭简易,

叶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闲。谷神同道,此其所贵也。

及靡者居之,则妄为剪饰,失天理矣。词曰:

山为宅兮草为堂,芝兰兮药房。罗蘼芜兮拍薜荔,

荃壁兮兰砌。蘼芜薜荔兮成草堂,阴阴邃兮馥馥香,

中有人兮信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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