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第九卷 唐、宋文·【梓人传】(柳宗元)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砻斫之器。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舍我,众莫能就一宇。故食於官府,吾受禄三倍;作於私家,吾收其直大半焉”他日,入其室,其床阙足而不能理,曰:“将求他工。”

余甚笑之,谓其无能而贪禄嗜货者。

其后,京兆尹将饰官署,余往过焉。委群材,会众工。或执斧斤,或执刀锯,皆环立向之。梓人左持引,右执杖,而中处焉。量栋宇之任,视木之能举,挥其杖曰“斧!”彼执斧者奔而右。顾而指曰:“锯!”彼执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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