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卷一 周文·【周郑交质】(隐公三年 《左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於郑,郑公子忽为质於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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