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宣和遗事》·第26页

蔡京居月余,怨恨而死。年八十余。蔡攸责永州安置,徙浔、雷二州,后移万安军。朝廷遣使就万安军斩之,传首四方。

蔡绦亦以复辟之谤伏诛。童贯初贬恶州居住,量移彬州。朝廷下诏数童贯误国家之罪有十,追至南雄州斩之,传首京师。有诗为证,诗曰:

权奸误国祸机深,开国承家戒小人。

六贼尽诛何足道,奈何二圣远蒙尘!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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