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趙魏 戰國策卷二十四
魏三秦趙約而伐魏秦、趙約而伐魏〔一〕,魏王患之。芒卯〔二〕曰:「王勿憂也。臣請發張倚〔三〕使謂趙王〔四〕曰,夫鄴,寡人固刑〔五〕弗有也。今大王收秦而攻魏,寡人請以鄴事大王。」趙〔六〕王喜,召相國而命之曰:「魏王請以鄴〔七〕事寡人,使寡人絕秦。」相國曰:「收秦攻魏,利不過鄴。今不用兵而得鄴,請許魏。」
〔一〕鮑本「趙約」作「約趙」。○
〔二〕姚本淮南子注,孟卯,齊人也,戰國策作「芒卯」。
〔三〕鮑本魏人。
〔四〕鮑本惠文。
〔五〕姚本一作「形」。鮑本「刑」作「形」。○形,猶勢也。高注為刑法,雖通,而此書多作「形」。
補曰:此書「刑」、「形」字通。
〔六〕姚本一本無「趙」字。 〔七〕姚本曾、劉一作「國」。
張倚因謂趙王曰:「敝邑之吏效城者,已在鄴矣。大王且何以報魏?」趙王因令閉關絕秦。秦、趙大惡。
芒卯應趙使曰:「敝邑所以事大王者,為完鄴也。今郊〔一〕鄴者,使者之罪也,卯不知也。」趙王恐魏承秦之怒,遽割五城以合於魏而支秦。〔二〕
〔一〕姚本孫一作「效」。鮑本「郊」作「效」。○補曰:當從上文。札記今本「郊」作「效」,乃誤涉鮑也。丕烈案:作「效」自是,但與姚氏校語矛盾也。
〔二〕鮑本此六年,書卯以詐重者此也。彪謂:此馮亭上黨之事也,惠文失之於魏,孝成失之於韓,雖所喪敗有多寡之差,其貪而不明,真父子也。
芒卯謂秦王芒卯謂秦王〔一〕曰:「王之士未有為之中〔二〕者也。臣聞明王不胥〔三〕中而行。王之所欲於魏者,長羊〔四〕、王屋〔五〕、洛林〔六〕之地也。王能使臣為魏之司徒〔七〕,則臣能使魏獻之。」秦王曰:「善。」因任之〔八〕以為魏之司徒。 〔一〕鮑本昭。
〔二〕鮑本中,謂用事於諸國之中,猶內應云。
〔三〕鮑本「胥」作「咠」,又改作「背」。○補曰:一本作「●」,俱未詳。「胥」,說見趙策。札記今本「胥」作「背」,乃誤涉鮑也。
〔四〕鮑本「羊」作「平」。○下同,屬汝南。補曰:地未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