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周秦 戰國策卷五
秦三薛公為魏謂魏冉薛公〔一〕為魏謂魏冉曰:「文聞秦王欲以呂禮收齊〔二〕,以濟天下,君必輕矣。齊、秦相聚以臨三晉,禮必并相之〔三〕,是君收齊以重呂禮也。齊免於天下之兵,其讎君必深〔四〕。君不如勸秦王令弊邑〔五〕卒攻齊之事。齊破,文請以所得封君。齊破晉強〔六〕,秦王畏晉之強也,必重君以取晉〔七〕。齊予晉弊邑〔八〕,而不能支秦〔九〕,晉必重君以事秦。是君〔一0〕破齊以為功,操〔一一〕晉以為重也。破齊定封,而秦、晉皆重君;若齊不破,呂禮復用〔一二〕,子必大窮矣。」
〔一〕鮑本田文。
〔二〕鮑本收,猶取也。禮時相齊,親禮所以取齊。昭十三年,禮奔魏。其相齊,見周策及孟嘗傳。後至十九年歸秦,明年齊伐宋,伐宋後,文乃相魏。此事合在禮歸秦之前。此時文未相魏,其言為魏,意親之矣。正曰:失考,辨并見周策。
〔三〕鮑本相齊及秦。
〔四〕鮑本齊讎冉也,欲得陶故。故下章曰,「攻齊不成,陶為鄰恤」。然齊未免於兵,亦不敢爾。正曰:齊無兵患,則可以肆志於冉,與秦得天下則伐齊深文意同,但言其事理當爾。
〔五〕鮑本薛也。文以此十三年奔薛。
〔六〕鮑本晉,謂魏。
〔七〕鮑本文親魏而重冉,故欲取晉,必重冉。
〔八〕鮑本「予」作「與」。○薛雖文舊封,而屬齊,齊破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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