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语》·卷四

◆持法第七

戴胄有干局,明法令,仕隋门下省录事。太宗以为秦府掾,常谓侍臣曰:“大理之职,人命所悬,当须妙选正人。用心存法,无过如戴胄者。”乃以为大理少卿。杜如晦临终,委胄以选举。及在铨衡,抑文雅而奖法吏,不适轮辕之用,时议非之。太宗尝言:“戴胄于朕,无骨肉之亲,但其忠直励行,情深体国,所延官爵以酬劳耳。”其见重如此。

唐临为大理卿,初莅职,断一死囚。先时坐死者十余人,皆他官所断。会太宗幸寺,亲录囚徒。他官所断死囚,称冤不已。临所断者,嘿而无言。太宗怪之,问其故,囚对曰:“唐卿断臣,必无枉滥,所以绝意。”太宗叹息久之,曰:“为狱固当若是。”囚遂见原。即日拜御史大夫。太宗亲为之考词,曰:“形若死灰,心如铁石。”初,临为殿中侍御史,正班大夫韦挺责以朝列不肃,临曰:“此将为小事,不以介意,请俟后命。”翌日,挺离班与江夏王道宗语,趋进曰:“王乱班。”将弹之。道宗曰:“共公卿大夫语。”临曰:“大夫亦乱班。”挺失色而退,同列莫不悚动。

太宗问大理卿刘德威曰:“近来刑网稍密,何也?”对曰:“诚在君上,不由臣下。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则反是,失入无辜,失出则获戾,所以吏各自爱,竞执深文,畏罪之所致也。”太宗深纳其言。

张玄素为侍御史,弹乐蟠令叱奴骘盗官粮。太宗大怒,特令处斩。中书舍人张文瓘执“据律不当死”。太宗曰:“仓粮事重,不斩恐犯者众。”魏征进曰:“陛下设法,与天下共之。今若改张,人将法外畏罪。且复有重于此者,何以加之。”骘遂免死。

李勣征高黎,将引其子婿杜怀恭行,以求勋效。怀恭性滑稽,勣甚重之。怀恭初辞以贫,勣赡给之;又辞以无奴马,又给之。既而辞穷,乃亡匿岐阳山中,谓人曰:“乃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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