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聊斋志异》·普依祠

粤东女子,往往于未嫁之先,拜结姊妹,誓以十女尽嫁,方与夫同房,名曰金兰盟。后若有先嫁者,朝拜花烛,夕拒欢床;其夫欲谐伉俪,结束衣束,坐以待旦。三朝即吵归宁,与之归则豫,否,或投水,或悬梁,或馁或刎,舍此一命而后己。死之日,群姊妹哭尽丧,设牌醮荐,誓不出嫁。亦有一女死而九女俱死者。此等恶风,父母虽严加训诲,而不能革其痴心;有司虽剀切示诫,而不能挽其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