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史补》·卷下
宰相自张曲江之后,称房太尉、李梁公为重德。德宗朝,则崔太傅尚用,杨崖州尚文,张凤翔尚学,韩晋公尚断,乃一时之风采。其后贞元末年,得高贞公郢门下,亦足坐镇风俗。宪宗朝,则有杜邠公之器量,郑少保之清俭,郑武阳之精粹,李安邑之智计,裴中书之秉持,李仆射之强贞,韦河南之坚正,裴晋公之宏达,亦各行其志也。
凡拜相礼,绝班行,府县载沙填路,自私第至子城东街,名曰:“沙堤”。有服假,或百僚问疾,有司就私第设幕次排班。每元日、冬至立仗,大官皆备珂伞、列烛,有至五六百炬者,谓之“火城”。宰相火城将至,则众少皆扑灭以避之。
宰相判四方之事有堂案,处分百司有堂帖,不次押名曰“花押”。黄敕既行,下有小异同曰“帖黄”,一作“押黄”。
宰相相呼为“元老”,或曰“堂老”。两省相呼为“阁老”。尚书丞、郎、郎中相呼为“曹长”。外郎、御史、遗补相呼为“院长”。上可兼下,下不可兼上,惟侍御史相呼为“端公”。
两省谑起居郎为“螭头”,以其立近石螭也。中书、门下官并于西省?上事,以便礼仪。五品已上,宰相送之,仍并廊参。
长庆初,上以刑法为重,每有司断大狱,又令中书舍人一员,参酌而出之。百司呼为“参酌院”。
南省故事:左右仆射上,宰相皆送,监察御史捧案,员外郎捧笔,殿中侍御史押门,自丞郎御史中丞皆受拜。而朝论以为臣下比肩事主,仪注太重,元和已后,悉去旧仪,惟乘马入省门如故。上讫,宰相百僚会食都堂。
国初至天宝,常重尚书,故房梁公言李纬好髭须,崔日知有望省楼,张曲江论牛仙客,皆其事也。兵兴之后,官爵浸轻,八座用之酬勋不暇,故今议者以丞、郎为贵。
元和末,有敕申明:父子、兄弟无同省之嫌。自是杨于陵任尚书,其子嗣复立郎署,兄弟分曹者亦数家。
自开元二十二年,吏部置南院,始悬长名,以定留放。时李林甫知选,宁王私谒十人,林甫曰:“就中乞一人卖之。”于是放选榜云:“据其书判,自合得留。缘嘱宁王,且放冬集。”
裴仆射遵庆,罢相知选,朝廷优其年德,令就宅注官。自宣平坊榜引仕子以及东市西街。时人以为盛事。
长庆初,李尚书绛议置郎官十人,分判南曹。吏人不便,旬日出为东都留守。自是选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