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袁颇出奔郑。(○颇,破多反。)
五月,公会吴伐齐。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艾,五盖反。)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战不言伐,举伐者,鲁与伐而不与战。不从内与伐,使吴为主者,吴主会,故不与夷狄主中国也。言获者,能结日偏战,少进也。○与伐,音预,下“不与伐”同。).
[疏]“获齐国书”。○解云:宣二年春“获宋华元”之下,何氏云“复出宋者,非独恶华元,明耻辱及宋国”。然则今此复出齐者,亦然,但省文从可知,故不注。○注“战不”至“与战”。○解云:战不言伐者,庄十年传文。而此举伐者,当尔之时,鲁但与其伐而不与其战,故得两举之矣。○注“不从”至“国也”。○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季孙行父”云云,“会晋?克”云云,“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注云“大夫敌君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得敌诸侯也”。然则?克之徒得敌齐侯者,正以鲁人与在,随从王者大夫,是以得序于上而王齐侯,今亦云鲁公与伐,而不使吴为主,序齐下者,正以吴是时为主会,若其与之,而序于齐上,即是夷狄之主中国,是以退之矣。若然,案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必阝”,林父序于楚子之上,亦应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而注云“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以恶晋”者,正以楚庄王称子,据彼君文成矣。有王伯之事,虽以臣及君,不嫌晋直。今吴称国,君文不成,而序国书之下,宁得类乎?○注“言获”至“进也”。○解云: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云“曷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又昭二十三年秋,“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获陈夏?”,传云“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其言获陈夏?何?吴少进也”,注云“能结日偏战,行少进,故从中国辞治之”,今经亦然,故以言此。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
卫世叔齐出奔宋。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何以书?(据当赋税,为何书。○为何,于伪反,下“为同宗”同。)讥,何讥尔?讥始用田赋也。(田,谓一井之田。赋者,敛取其财物也。言用田赋者,若今汉家敛民钱,以田为率矣。不言井者,城郭里若亦有井,嫌悉赋之。礼,税民公田,不过什一,军赋十井不过一乘。哀公外慕︹吴,空尽国储,故复用田赋,过什一。○为率,音律,又音类。乘,绳证反。复,扶又反。)
[疏]注“田,谓一井之田”。○解云:知如此者,正以《家语。政论》篇云“季康子欲以一井田出赋法焉”,又《鲁语下》篇云“孔子谓冉求曰:田一井,出??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案彼二文,皆论此经用田赋之事,而言一井,故知然也。○注“不言井”至“赋之”。○解云:凡言田者,指垦土之处,言井者,但是方里之名。若言用井赋,则嫌城郭里巷之内,但有一井之处,悉皆赋之,故云不言井者,城郭里巷亦有井,嫌悉赋之。○注“礼税”至“什一”。○解云:即宣十五年传云“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是也。云“军赋十井不过一乘者,何氏以为公侯方百里,案诸典籍,每有千乘之义,若不十井为一乘,则不合,郑氏云“公侯方百里,井十则赋出革车一乘”者,义亦通于此。云哀公外慕︹吴者,即上十年春,“公会吴伐齐”;十一年夏,“公会吴伐齐”;此年夏“公会吴于橐皋”之属是也。云故复用田赋,过什一者,对常赋以为复矣。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据鲁大夫无孟子。)
[疏]“孟子者何”。○解云:欲言鲁女,不言孟姬;欲言夫人,经不书葬,故执不知问。
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据不称夫人某氏。)
[疏]注“据不”至“某氏”。○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属是也。
讳娶同姓,盖吴女也。(礼,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为同宗共祖,乱人伦,与禽兽无别。昭公既娶,讳而谓之吴孟子。《春秋》不系吴者,礼,妇人系姓不系国,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