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月者,内有︹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

  冬,城中城。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为其难讳也。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所以长臣子之敬,不逼下也。《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为其,于伪反。令,力呈反。易,以豉反。长,丁丈反。大,音泰。见,贤遍反。治,直吏反。复,扶又反。)

  [疏]“冬季孙斯、仲孙忌”。○解云:古本无“何”字有者,误也。《?梁》及贾经皆无“何”字。又哀公三年经云“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以此言之,则此经无“可”明矣,而贾氏云“《公羊》曰仲孙何忌者,盖误”。○“此仲孙”至“之仲孙忌”。○解云:正决上文夏“仲孙何忌如晋”之文也。○注“一字”至“逼下”。解云:难言者,谓言难著。既不言君父之名,即是臣子之敬,故曰长臣子之敬也;动不违礼,为下之易,故曰不逼下也。云《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者,实不太平,但作太平文而巳,故曰文致太平也。案《春秋说》,昭公亦为所见之世,而此注偏指定、哀为太平者,正以昭公之时,未讥二名故也。云唯有二名,故讥之者,文王之臣散宜生,孔子门人宓不齐之属,皆亲事圣人,而以二字为名者,谓依古礼,若似尧名故勋,舜名重华,禹名文命,宣王之兴,名子为宫皇之属是也。但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礼为後王之法,是以讥其二名,故注即言此《春秋》之制也。然则传云“二名非礼”者,谓非新王礼,不谓非古礼也。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

  齐侯、卫侯盟于沙泽。大雩。(先是公侵郑,城中城,季孙斯、仲孙忌如晋围运,费重不恤民之应。○费重,芳味反,下同。○)  [疏]注“先是公侵郑”。○解云:即上六年“二月,公侵郑”是也。云城中城者,即上六年“冬,城中城”是也。云季孙斯、仲孙忌如晋者,在上六年夏,而於“城中城”之下言之者,盖遂重者先言之故也。云围运者,即上六年冬季孙斯、仲孙何忌围运是。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承前费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齐师伐我,我自救之役。○重之,直用反。)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三月,公至自侵齐。(出入月者,内有︹臣之雠,外犯︹齐再出,尤危於侵郑,故知入亦当蒙上月。)

  [疏]“春,王正月,公侵齐”。○解云:侵伐例时,而此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而外犯︹齐,故危之。○“公至自侵齐”。○解云:以例言之,不蒙上月矣。○注“出入”至“上月”。○解云:正以《春秋》之例,有虽在月下而不蒙月者,故贾氏云“还至不月,为曹伯卒月”是也,故何氏分疏之云。此定公侵齐,所以出入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犯强齐,顿烦再出,尤危於六年侵郑之时,故知其入亦当蒙月也。上六年“二月,公侵郑”,彼注云“月者,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也”,下经始云“公至自侵郑”,则知何氏以为至不蒙月,故此决云再出尤危於侵郑,则知入亦当蒙月也。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公至自瓦。(此晋赵鞅之师也,但言晋师者,君不会大夫之辞也。公会大夫,不别得意,虽得意不致,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别,彼列反。)

  [疏]注“此晋”至“之辞”。○解云:正以下经云“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故知此言公会晋师,是赵鞅之师矣。宣元年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以下“会晋师于斐林,伐郑”,传云“此晋赵盾之师,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今此文势与彼正同,故此何氏取彼传文以解之。○注“公会”至“不致”。○解云:庄六年作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公与诸侯尊同体敌,莫肯相下,故须别之,见其得意与否;若与大夫盟会之时,尊卑异等,得意可知,何劳别之乎?故僖二十五年冬,“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何氏云“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是。云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正以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今此书致,故云使若得意者。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葬曹靖公。(○曹?,才井反,本亦作“靖”)。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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