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僖公(元年~三十三年)
◇僖公元年
【经】元年春王正月。齐师、宋师、曹伯次于聂北,救邢。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楚人伐郑。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九月,公败邾师于偃。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于郦。获莒拏。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传】元年春,不称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复入,不书,讳之也。讳国恶,礼也。
诸侯救邢。邢人溃,出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
夏,邢迁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
秋,楚人伐郑,郑即齐故也。盟于荦,谋救郑也。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虚丘之戍将归者也。
冬,莒人来求赂。公子友败诸郦,获莒子之弟拏。非卿也,嘉获之也。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
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君子以齐人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者也。
◇僖公二年
【经】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虞师、晋师灭下阳。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郑。
【传】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
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宝也。」对曰:「若得道于虞,犹外府也。」公曰:「宫之奇存焉。」对曰:「宫之奇之为人也,懦而不能强谏,且少长于君,君昵之,虽谏,将不听。」乃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为不道,入自颠軨,伐鄍三门。冀之既病。则亦唯君故。今虢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请假道以请罪于虢。」虞公许之,且请先伐虢。宫之奇谏,不听,遂起师。夏,晋里克、荀息帅师会虞师伐虢,灭下阳。先书虞,贿故也。
秋,盟于贯,服江、黄也。
齐寺人貂始漏师于多鱼。
虢公败戎于桑田。晋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阳不惧,而又有功,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必易晋而不抚其民矣,不可以五稔。」
冬,楚人伐郑,斗章囚郑聃伯。
◇僖公三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徐人取舒。六月雨。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谷。冬,公子友如齐位盟。楚人伐郑。
【传】三年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灾也。
秋,会于阳谷,谋伐楚也。
齐侯为阳谷之会,来寻盟。冬,公子友如齐位盟。
楚人伐郑,郑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齐方勤我,弃德不祥。」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绝之也。蔡人嫁之。
◇僖公四年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夏,许男新臣卒。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齐人执陈辕涛涂。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许穆公。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传】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师进,次于陉。
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
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谷同好,如何?」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屈完及诸侯盟。
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其可也。」申侯曰:「善。」涛涂以告,齐侯许之。申侯见,曰:「师老矣,若出于东方而遇敌,惧不可用也。若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悱屦,其可也。」齐侯说,与之虎牢。执辕涛涂。
秋,伐陈,讨不忠也。
许穆公卒于师,葬之以侯,礼也。凡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于是有以衮敛。
冬,叔孙戴伯帅师,会诸侯之师侵陈。陈成,归辕涛涂。
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
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
◇僖公五年
【经】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杞伯姬来朝其子。夏,公孙兹如牟。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楚人灭弦,弦子奔黄。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冬,晋人执虞公。
【传】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
初,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蒍□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仇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龙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乃徇曰:「校者吾仇也。」逾垣而走。披斩其祛,遂出奔翟。
夏,公孙兹如牟,娶焉。
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