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左傳 莊公十八年

【經】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夏,公追戎于濟西。

秋,有{或虫}。

冬十月。

【傳】

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馬三匹。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

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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