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湯品》·十六湯品

湯者,茶之司命。若名茶而濫湯,則與凡末同調矣。煎以老嫩言者凡三品,自第一至第三。注以緩急言者凡三品,自第四至第六。以器類標者共五品,自第七至第十一。以薪火論者共五品,自十二至十六。

第一, 得一湯

火績已儲,水性乃盡,如斗中米,如稱上魚,高低適平,無過不及爲度,蓋一而偏雜者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湯得一可建湯勛。 第二, 嬰湯

薪火方交,水釜才識,急取旋傾,若嬰兒之未孩,欲責以壯夫之事,難矣哉!

第三, 百壽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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