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鼎 卦 (第五十)

离上

  巽下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

  “象”者,可见之谓也。天之生物不可见,既生而刚强之者可见也。圣人之创业,其所以创之者不可见,其成就熟好,使之坚凝而不坏者可见也。故《象》曰:“君子以正位凝命。”“革”所以改命,而“鼎”所以凝之也;知“革”而不知“鼎”,则上下之分不明而位不正,虽其所受于天者,流泛而不可知矣。

  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大器非器也,大亨非亨也。取“鼎”之用而施之天下,谓之“大亨”。“鼎”之用,极于亨帝而已,以其道养圣贤,则亨之大者也。国有圣贤,则君位定而天命固矣。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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