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姤 卦 (第四十四)

乾上   巽下   “姤”,女壮,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姤”者,所遇而合,无适意之谓也。故其女“不可与长”。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姤”者,“乾”之末,“坤”之始也,故曰“天地相遇”。以四时言之,则建午之月,“品物咸章”之际也。《易》曰:“万物相见乎‘离’。”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刚”者,二也;“中正”者,五也。阴之长,自九二之亡而后为“遯”,始无臣也;自九五之亡而后为“剥”,始无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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