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噬 嗑 卦 (第二十一)

离上

震下

“噬嗑”:亨,利用狱。

道之衰也,而物至于相“噬”以求合教化,则已晚矣,故“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所以为“噬嗑”者,四也;否则为“颐”矣。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

“噬嗑”之时,噬非其类而居其间者也。阳欲噬阴,以合乎阳;阴欲噬阳,以合乎阴。故曰“刚柔分,动而明”也。

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谓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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