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蛊 卦 (第十八)

艮上

  巽下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器久不用而虫生之,谓之“蛊”。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谓之“蛊”。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之“蛊”。《易》曰“蛊”者,“事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