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睽 卦 (第三十八)

离上

兑下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谓五也。

是以“小事吉”。

有“同”而后有“睽”。“同”而非其情,“睽”之所由生也。“说”之丽“明”,柔之应刚,可谓“同”矣,然而不可大事者,以二女之志不同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人苟惟“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睽”之足以有为,若是必“同”。是以自其“同”者言之,则二女同居而志不同,故其吉也小;自其“睽”而“同”者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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