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刑律-罵詈

『律』324.00罵人

  凡罵人者笞一十互相罵者各笞一十

  『律』325.00罵制使及本管長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罵之者及部民罵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罵本管官若吏卒罵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杖一百若吏卒罵六品以下長官各[指六品至雜職各於杖一百上]減三等[軍民吏卒]罵[本屬本管本部之]佐貳官首領官又各遞減一等並親聞及坐

  條例

  325.01

  凡毀罵公侯駙馬伯及京省文職三品以上武職二碞以上官者杖一百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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