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二百十九 经籍考四十六


  ○子(阴阳 天文 历算)

  《汉 艺文志》:阴阳者流,盖出於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於禁忌,泥於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

  《汉志》: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

  △右阴阳

  《汉 艺文志》:曰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然星事〈歹凶〉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歹凶〉,读与凶同。湛,读曰沈。由,用也)。夫观景以谴形,非明主亦不能服听也。以不能由之臣,谏不能听之主,此所以两有患也。

  《宋三朝艺文志》曰:国家建官庀局,观文察变,尤重慎其事。太宗即位,知私习冒禁颇为诳耀,悉搜访考验,黜去缪妄,遂下诏禁止之。至真宗复申明诏旨,重其罪罚。自兹澄汰旌别,滥学方息,而民无所惑矣。

  《两朝艺文志》曰:天文图书藏秘阁西编,有内侍专掌,禁私习者。嘉祐中大校经史,而兵法、小学、医术、礼书皆分局命官编校定写,唯天文、五行未尝是正,诸儒亦莫得考也。

  《汉志》二十一家,四百四十五卷。

  《隋志》:九十七部,合六百七十五卷。

  《唐志》:二十家,三十部,三百六卷(失姓名六家。李淳风《天文占》以下不著录六家,一百七十五卷)

  《宋三朝志》:八十四部,三十二卷。

  《宋两朝志》:二十八部,一百六卷。

  《宋四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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