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卷第四十 土俗类二

岁时

元日

立春

上元

寒食

上巳

三月廿八

四月八

端午

七夕

中元

重阳

冬至

岁除

岁时

  岁时,古有之,四时习尚不能无异。郡人曾师建记闽事,效荆楚、秦中纪岁时、闾里、礼节、行乐尤悉。今掇其可载者,其未备者增修之。人情之醇薄,物态之纾急,后先迁变,毕见乎此。因俗设教者,庶有观焉。元日

  祈年 自五鼓后,户无贵贱、贫富,皆严洁厅宇,设上、中、下三位,陈列酒果、茶汤,焚金银楮钱,冀承灵贶,以保遐龄。盖用道家之说,谨岁始。(以上注文中,底本三处各缺一字:“□承灵贶,以保□龄”,“□岁始”。库本作“冀承灵贶,以保年龄”,无末三字。据崇抄补。)

  饮屠酥 除日,以药剂入绛囊,置井中,元旦出之,渍酒,东向而饮,自幼至长以为序,可避瘟疫。盖用华陀与魏武帝方也。

  序拜 闽俗:诸节,最重元日,冬至次之。是日,享祀毕,序拜,称觞祝寿于尊者;出见亲族邻里,更相庆贺,间亦团拜。虽闾阎委巷,举手相祝,往反还谒,尽节假乃止。自搢绅而下,士人、富民、胥吏、商贾、皂隶,衣服递有等级,不敢略相陵躐。士人冠带或褐笼衫,富民、胥吏皂衫,农、贩下户白布褴衫。妇人非命妇,不敢用霞帔。非大姓,不敢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