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野史》·第二十一回 公刘太王两迁国 武丁求相伐鬼方
话说祖乙丙申元祀,相都又有河决之害。祖之曰:“先王不幸两遭河决之害,两迁故都。今朕又遇此横流,不知何地可以避此水灾?”
群臣奏道:“耿地稍于河道远,且地稍高,或可建都,享国长久。”
祖乙依其言,迁都于耿,今浦州城东北河泮县是也。不数年,耿宫室又被水所圮,特不似相都之泛滥为甚。祖乙大惧,又欲别迁都。时巫贤进曰:“水火灾,皆天灾也。莫若修德,则天灾可禳。”
祖乙从之。遂以巫贤为相,修德行仁,天下大悦,诸侯宾服,商道复兴。十有九年崩,子祖辛立,享国十六祀。弟沃甲立,享国三十五祀。祖辛之子祖丁立,享国三十二祀。沃甲之子南庚立,享国二十五祀。祖乙之子阳甲立。
初,阳甲未立时,商诸弟子子弟皆攘臂相争道:“天子也,人人做得。我祖自仲丁王以来,皆废嫡更立,今也须定个正统。”
争论不决。满朝文武道:“河亶,甲王以上,其子弟已无,只有孙存。祖乙王子祖辛,父子已得嗣天位,沃甲为君,又有子南庚膺玉历。今看起来论长论裔,还当让祖乙之予践位,况且当年祖乙又是中兴贤主。”
群臣同声道是。于是阳甲乃得立。
元祀,各国诸侯闻商争立,曰:“自家骨肉成仇,况他人乎?”
俱不来朝。阳甲在位七祀,弟盘庚立。时商道浸衰,耿都又遇河决,盘庚曰:“似此水灾不断,岂帝王居?不如复归旧亳都。”
臣民皆安于耿都已久,不欲再迁,曰:“昔先王亦以亳水迁嚣,今复归毫,是以水就水也,”盘庚乃作书以告谕臣民曰: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今我民用荡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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