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卷十八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建,立也。立天神地祇人鬼之礼者,谓祀之,祭之,享之。礼,吉礼是也。保,安也。所以佐王立安邦国者,主谓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也。目吉礼於上,承以立安邦国者,互以相成,明尊鬼神,重人事。○示,音祇,本或作祇,下“神示”、“地示”之例皆仿此,下卷亦然。佐,本或作左,音同。享,许丈反,又后不音者同。

  [疏]“大宗”至“邦国”○释曰:“大宗伯之职”者,以上列其官,此列其职也。云“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者,单言邦,据王为言也。云“以佐王建保邦国”者,邦国连言,据诸侯为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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