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卷八·乡饮酒礼第四
[疏]《乡饮酒礼》第四。○郑《目录》云:“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献
贤者能者於其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於五礼属嘉礼。《大戴》此乃第十,
《小戴》及《别录》此皆第四。”○释曰:郑知此乡饮酒是诸侯之乡大夫献贤能
法者,案《春官》小胥掌乐县之法,而云:“凡县锺磬,半为堵,全为肆。”注
云:“锺磬者,编县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锺一堵,磬一堵,谓之肆。
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西县锺,
东县磬。士亦半天子之士,县磬而已。”今此下唯县磬而无锺,故以为诸侯乡大
夫也。若然,谓诸侯乡大夫,是大夫为之,亦应锺磬俱有,而直有磬者,郑彼注
云“宾乡人之贤者,从士礼也”,故县磬而已。若然,天子乡大夫宾贤能从士礼,
亦锺磬俱有,不得独有磬也。知诸侯之乡大夫非士者,案《乡射》记云士则鹿中,
大夫则兕中。又经有“堂则物当楣,序则物当栋”,则非直州射兼有诸侯。乡大
夫以五物询众庶,行射之礼,则知诸侯乡大夫是大夫为之可知也。凡乡饮酒之礼,
其名有四:案此宾贤能谓之乡饮酒,一也;又案《乡饮酒义》云“六十者坐,五
十者立侍”,是党正饮酒,亦谓之乡饮酒,二也;乡射州长春秋习射於州序,先
行乡饮酒,亦谓之乡饮酒,三也;案《乡饮酒义》,又有卿大夫士饮国中贤者,
用乡饮酒,四也。其《王制》云:“习射尚功,习乡尚齿。”还是乡饮酒党饮酒
法。
乡饮酒之礼。主人就先生而谋宾、介。(主人,谓诸侯之乡大夫也。先生,
乡中致仕者。宾、介,处士贤者。《周礼》大司徒之职:“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
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
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乡大夫》以“正月之吉,受法于
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及三年
大比,“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
献贤能之书於王”,是礼乃三年正月而一行也。诸侯之乡大夫,贡士於其君,盖
如此云。古者年七十而致仕,老於乡里,大夫名曰父师,士名曰少师,而教学焉,
恒知乡人之贤者。是以大夫就而谋之,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而
与之饮酒,是亦将献之,以礼礼宾之也。今郡国十月行此饮酒礼,以《党正》每
岁“邦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治谓”之说,然此篇无正齿
位之事焉。凡乡党饮酒必於民聚之时,欲见其化,知尚贤尊长也。《孟子》曰:
“天下有达尊三,爵也、德也、齿也。”)
[疏]“乡饮”至“宾介”。○释曰:自此至“介亦如之”,论乡大夫与先生
谋宾介,并戒告之仪。“主人就先生而谋宾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