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汉文》·卷九十七
◎ 阙名(一) ◇ 刺史周行郡国以六条问事诏
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要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 二要: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
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五条:二千石子弟怙恃荣势,请托所监。
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续汉·百官志》五注补引蔡质汉《仪诏》书旧典」。)
◇ 以尹昆为尚书仆射诏
惟君公曹时以太守之术,克奖王室,其省录台事,勿令谬误。(《北堂书钞》五十九引谢承《后汉书》「尹昆字□渊,为侍御七日,特拜尚书仆射,诏:云云。安:此诏原本缺误,不知何帝,俟考。)
◇ 祀令
天子行有所之,出河,沈用白、马、?、璧各一,衣以缯缇五。又祠用脯二束。酒六斗,盐一升。涉渭、灞、泾、洛地名水是,沈?璧各一,律在所给祠。其及行,沈、祠他川水,先驱投石,少时给?璧。不满百里者不沈。(《通典》五十四)
◇ 上顺帝书
臣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臣章百上,终不见省,臣岂可北诣单于以告怨乎?(《后汉·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积六七岁不省。主簿乃书云云)
◇ 月晕上书请赦命
昔有大星,升汉而西,卷舌扬芒迫月。营惑犯帝坐,则有大臣枉诛。星在西方,太尉固应之。今晕如之,宜有赦命,录其遗嗣,以除此,异。(《华阳国志》延熹二,梁冀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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